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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些青年结婚不领结婚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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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农村有些青年结婚不领结婚证
编辑同志:
目前,农村青年结婚以“事实婚”代替结婚登记,不履行法律程序的现象比较普遍。据我们对一个乡去年1月至11月的调查,已结婚的一百零五对青年中领取结婚证的只有五十对,余下的未领取结婚证。我们分析其中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对结婚登记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结婚的青年人不懂得领取结婚证是取得合法夫妻关系的必经程序。而以为只要经过世代相传的“三媒六证”,喜酒三杯,双方就确立了夫妻关系。
二、婚姻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这包括“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这类婚姻通常由包括结婚当事人父母在内的第三者的强迫撮合而成,或以“换亲”、“转亲”为目的,或以索取钱财为目的。这些干涉他人婚姻自主的第三者,认为只要胁迫男女青年举行了婚礼,就算大功告成了。
三、怕麻烦。领取结婚证要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登记时,登记机关要结婚的男女青年出示婚前检查证明、本人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有关事项的证明等材料。有不少结婚青年怕麻烦,以婚礼代替婚姻登记。另外,有些女青年未婚先孕,也是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一个原因。
四、早婚。目前农村少数青年往往十六至十九周岁就订亲,从订亲到法定结婚年龄一般要等四五年,双方父母和当事人担心夜长梦多,便匆匆忙忙举办婚事。
五、其它非法婚姻所致。有的结婚男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直亲或旁系血亲,或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遇到这种情况,结婚的男女青年索性就不去有关机关领结婚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在类似春节前后等青年结婚较多的时期,加强《婚姻法》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帮助青年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相互了解、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美满幸福的小家庭。同时,希望有关机关认真把好结婚登记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制止“事实婚”,教育青年依法结成幸福夫妻。
江苏盐城市郊区区委办公室 邵寨祖 仇太新
本栏稿件中反映的情况,是当前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春节前后,是我国乡村青年结婚比较集中的时期。希望各地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结合正在进行的普法学习,深入开展一次认真贯彻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杜绝一些地方出现的早婚、包办、买卖婚姻和事实婚姻等违法现象。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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