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补充通知 认真贯彻执行全民企业三个条例 全面推行厂长负责新的领导体制 厂长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2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补充通知
认真贯彻执行全民企业三个条例
全面推行厂长负责新的领导体制
厂长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为了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新的企业领导体制,去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发出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的行政、党组织和职代会之间的关系,应当明确: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到厂长负责制的转变,是企业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一厂之长,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厂长(经理)、党委书记都要按照这一新的要求,认真负责、同心协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厂长(经理)或党委书记,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慎重地从组织上进行调整。
补充通知要求,企业中党的组织满腔热情地支持企业的领导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厂长(经理)行使职权。按照《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探索新时期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三个条例,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的有关宣传提纲的精神,针对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认真搞好宣讲和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及时研究和解决贯彻执行三个条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
补充通知还指出,中央、国务院过去有关文件中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经理)的地位和作用的提法,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补充通知为准。
又讯 与补充通知同时公布的还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见今日本报第二版)、《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本报在明天刊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