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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宝墩村公安员采用欺骗手段 强使沈梅子和他弟弟结婚 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明情况适当加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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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29
第3版()
专栏:

泾县宝墩村公安员采用欺骗手段
强使沈梅子和他弟弟结婚
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明情况适当加以处理
皖南泾县一区上坊村公安员王大胯子、妇联会主任佘妹妮等采用欺骗手段迫使妇女沈梅子与王小胯子结婚,严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
沈梅子今年二十一岁,三岁时给宝墩村徐小毛做童养媳,去年十月解除了婚约。不久,宝墩村妇联会主任佘妹妮将沈梅子介绍与该村公安员王大胯子认识,谈论婚事。梅子见大胯子人还不错,就答应了婚事。去年十月,王家准备办喜事,便让梅子到区政府与未婚夫领取结婚证书。但是,未婚夫不是大胯子,却变成了小胯子。小胯子是大胯子的弟弟,有大肚子病。梅子见换了人,没领结婚证书。回家后,胯子的母亲强迫梅子与小胯子举行婚礼;梅子坚决不肯,但抵抗不过,就马马虎虎地结了婚。梅子很不满意,他婆婆为此痛打了她一顿,还骂道:“买田生稻子,讨媳妇为了抱儿子!”梅子受气不过,便向村干部提出离婚要求。村干部却说:“我们给你介绍结婚,现在又叫我们给你办离婚,我们不好管,你到区里去吧!”梅子跑到区里,区干部说:“你们结婚不领结婚证,看不起政府,结婚也不经过我们,现在我们不管,你去找村干部解决!”梅子没办法,跑回了娘家。一进门,她父亲就说:“你怎么又回来了?赶快回去!”梅子住了两天,又回了婆家。婆婆见了,马上把她的衣服剥光,关起门来毒打,打得遍身是伤。几天以后,她在婆家实在受不住了,又回到娘家。她对父亲说:“死也不到婆家去了。”梅子父亲说:“我也不能养活你,现在婚姻自由,你要离婚,你自己去离吧!”梅子找到上坊村妇女代表会主席陈文英,请求帮助解决婚姻问题。陈文英带梅子到区里,区干部说梅子是在六区结的婚,情况不了解,要她还是到六区去解决。就这样,梅子的婚姻问题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解决。
宝墩村公安员王大胯子与妇联会主任佘妹妮欺骗沈梅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处分;区、村政府干部不支持梅子的离婚要求,互相推诿,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泾县第六区人民政府应作检讨,并迅速处理梅子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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