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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访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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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临汾至浮山公路通过千伏村村东的路段塌陷,中断交通。市公路段与千伏村协商,借用耕地二亩四分开辟便道。10月5日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每亩地付使用费两千元。不知何故,塌陷的这段路一直未修。
去年10月2日,市公路段来人协商,准备修复塌陷的这段路,可这时合同期已到,千伏村提出怎么办的问题。市公路段答复:研究一下。到10月6日,无音信,村干部又去找市公路段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答应两天内解决,如不解决,可以拦车。直到10月15日,还是无人来过问。千伏村第一、第二村民组的组长就派人到公路上拦车,将所收现金全部分给一、二组的村民。
10月25日,市交通局、乡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明,村民拦车共收两千三百零四元。联合调查组的意见是:1、立即停止拦车;2、借地一事另行签订合同;3、一、二村民组组长所得现金一百五十元全部上交市交通局。
乡政府认为,千伏村村民私自到路上拦车是不对的,但某些单位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此事也应负责任。我们决定:村民所得现金全部追回,拿出一部分作为部分村民的土地赔偿费和恢复土地建设费,剩下的用于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
山西临汾市段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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