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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有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又坚持不改的特殊党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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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5
第1版(要闻)
专栏:

绝不允许有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又坚持不改的特殊党员
新华社评论员
坚持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也是载入宪法的每个公民所应遵守的准则。一个共产党员,如果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但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而且也没有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
可是,一个时期以来,却有那么几个名为共产党员的人物,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肆无忌惮地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毒化人们的思想。有关党组织虽然多次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耐心的帮助,但他们却置若罔闻,阳奉阴违。发展到最近,有的人竟公然煽动青年学生上街闹事,企图向党施加压力,“改变党的颜色”,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允许的。对于这些屡教不改,坚持反对党的纲领、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人,理所当然地要按照党章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辩解说,他们仅仅是根据百家争鸣的方针“发表不同意见”。不对!百家争鸣、发表不同意见,公民要遵守宪法,党员要遵守党章和宪法。大量事实证明,几年来,他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露骨地宣扬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放肆地丑化党、丑化社会主义制度。这哪里是什么“发表不同意见”?!我们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实行学术自由、创作自由、讨论自由、批评和反批评自由,都不能违背宪法的原则。在党内,我们实行民主集中制,允许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的场合进行讨论。但是,我们不能允许违背宪法的言论泛滥,更不能允许共产党员违背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公开发表、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上,从来没有“放”的问题。这几个坚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打着争鸣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旗号,实质上是要把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掉。
党内极少数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中,确有学者、作家、教授。他们自以为是“名人”,“有影响”,似乎这样就可以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说什么现在是“东风吹,战鼓擂,谁也不怕谁”。他们忘记了所有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重要原则,把党组织对他们采取的与人为善的批评,语重心长的劝告,严肃认真的教育和耐心的等待,统统看作是软弱可欺,反而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们必须申明:我们党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是毫无疑义和必须坚持的。但是,第一,我们之所以尊重人才,是尊重他们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如果有了知识,不为社会主义服务,甚至以此为资本,去干扰或损害社会主义事业,那就根本不配得到党和人民的尊重。第二,无论你是哪方面的专家、名人,只要你是共产党员,都要承认党纲、党章,都要遵守党的纪律。谁违犯党的纪律,就要受到处分。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这几个坚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起劲地在青年学生中鼓吹反对“封建特权”,而他们自己却要求在党内有反对党的纲领而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权。这恰恰暴露了他们的言行不一,暴露了他们企图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去反对党、达到“改变党的颜色”的目的。
对极个别错误严重而又屡教不改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是完全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战斗力,以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搞好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摒弃了过去那一套“左”的做法。今天,我们也绝不会重复那种错误做法。要进行组织处理的,仅仅是极个别错误严重而又坚持不改的人。即使是对于那些因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而被开除出党的人,我们也还希望他们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做一个好公民,在适当的岗位上发挥他们的专长。对于跟着他们说过一些错话的同志,只要认识了,改了就好。各级党组织在旗帜鲜明地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进行斗争时,要十分注意执行好党的政策,不要搞“人人过关、人人检查”;要最广泛地团结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使这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斗争健康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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