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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许多委员建议通过海关法 认为该法对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对外开放有重要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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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许多委员建议通过海关法
认为该法对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对外开放有重要作用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委员昨天和今天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草案。委员们指出,草案修改稿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得比较严密、简练,便于执行,比较成熟。
许多委员在发言中建议这次会议通过这个法。
黄玉昆委员说,海关法是一个大法,它对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对外开放,打击走私犯罪,有重要作用。这个法经过上次讨论,又进行了调查,修改稿比上一稿要好多了,文字也简练了。周谷城副委员长认为,有了这个法,我们的海关制度更完备了。这个法律草案写得很好,非常严密,一看就懂,也便于执行。清格尔泰委员说,海关法草案写得比较细,附则说明中一些专门用语通过读海关法本身就可以理解,这种写法比较好。马万祺委员说,搞好海关工作很重要,对保护我国的主权、利益很有意义。他建议对于华侨回国探亲时收税款的问题应分别对待。刘伟、刘念智、符浩、宋承志、陶大镛、韩哲一等委员也建议这次常委会议通过这个法。
在审议中,委员们还就这一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耿飚副委员长、裘维蕃委员认为,现在国际武装走私很猖狂,有的专门走私毒品,有的以走私为掩护搞颠覆活动。为了对付这种情况,海关法应规定海关建立一定的武装力量,草案只规定工作人员配备武器是不够的。胡绩伟委员说,海关不仅要建立独立的缉私武装力量,还要配备先进的现代化武器装备,还应建立武装缉私协调小组,使部队、公安、民兵同海关武装力量密切配合,以形成较强的缉私力量。曾涛、李贵、王淦昌、谷景生等委员提出,海关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他们建议在海关法中明确规定海关人员的职责,增加海关人员要进行文明礼貌服务的内容。莫文骅委员建议,海关法总则中明确写上各级党、政、军领导都要加强对海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参与走私者要严加惩办。潘焱、胡克实、袁雪芬等委员认为,要加强对海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对他们加强纪律教育和业务训练,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国家声誉,遵守法律、法令与工作纪律,既要严格履行职责,又要文明礼貌,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法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有意刁难、粗暴对待旅客。海关应对手续费作出规定,防止一些单位滥收手续费,对执法好的应给予奖励。
有些委员在发言中就如何改进海关工作谈了意见。何英委员说,要使外国人和海外侨胞一进入中国大门,就有一个很好的印象,所以海关队伍要相对稳定。许涤新委员说,海关是实行开放政策的重要环节,既有搞活流通的作用,又有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这是对立的统一。叶林委员说,海关是国家的大门,制定海关法就是要管理好我国的大门。海关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二要符合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在工作态度上,既要体现国家的尊严,也要表现礼貌和服务的精神。杨克冰委员说,新的海关人员不断增加,要对他们加强教育,使他们懂政策,懂业务,守纪律,树立热爱祖国、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欧阳毅委员、侯学煜委员认为,海关的领导要以身作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海关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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