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阅读
  • 0回复

过节不宜放鞭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过节不宜放鞭炮
编者按:一件事物应兴还是应革,其标准应是看它对人民有利还是有弊,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主治医师董玉云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多年观察,指出了过年过节大放鞭炮的一些(不是全部)弊端,并提出了改革的建议。这位医师的意见,大约是许多人的共同心愿。希望这封来信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过年过节放鞭炮,是中华民族沿袭了多年的习俗,但从我们医务工作者的角度看,这个习俗现在应该改革。
1985年秋天,我院耳鼻喉科对两所小学的三百一十五名学生进行听力随机抽样检查,发现三十二名学生有程度不同的听力障碍,其中二十三人是鞭炮声引起的爆震性耳聋。1986年春节期间,有四十六名患者因放鞭炮震坏了耳朵来我科挂急诊。这四十六名患者不包括儿童,因为孩子的耳朵不及成人敏感,即使听力受损,也很难察觉。放鞭炮炸坏眼睛的事,近年大家都听得较多了,但对放鞭炮损害听力的害处,知道得还不多。爆震性耳聋的特点是以损害高频音听力为主,往往背向声源的一耳听力损害较轻,甚至完全未受损害。所以一般不影响听力,好多人即使震伤了也不觉得。
更使我们医务工作者着急的是,许多生产鞭炮的厂家,为了销路,竞相生产比以往更响的新产品。什么闪光雷、电光炮,这些鞭炮产生的噪声强度多在130分贝以上,在近距离内大大超过了人耳的耐受限度。鞭炮这样一年比一年响得升级,势必给不少人尤其是孩子,造成永久性的听力损害。据不完全统计,仅1986年春节期间,到北京协和医院、同仁医院、陆军总院等九家医院挂急诊的患者,因放鞭炮致伤者,有四百六十多人,重伤五十人。
至于放鞭炮能引起神经、心血管、内分泌、消化等全身系统的功能障碍,也是一般人不了解的。它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火灾等等。
我认为,今后国家应对鞭炮生产厂家严格管理,质量不高的产品不得出厂;不具备生产鞭炮条件的不得盲目上马;花炮的爆炸声级应当限制在90分贝以下。还应告诫人们,在居民稠密区、公共场所不得燃放鞭炮。老师和家长应对青少年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若孩子因放鞭炮给他人造成损害,家长应负赔偿的责任。
过年过节放鞭炮,弊大利小,应属改革之列。
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 董玉云口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 王曼曼代笔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