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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长流业常新——山东省干部制度改革记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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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1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活水长流业常新
——山东省干部制度改革记实
本报记者 冯媛
“干部交流后,人情纠缠一刀切,无牵无挂一身轻,原则问题好坚持,具体问题好处理。”山东省1983年以来有计划地定期对县以上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山东,大部是革命老区,曾向全国输送过大批干部;本省的干部也多是长期在本地工作。由于“文革”十年,派性肆虐;再加上领导干部久居一地,往往滋生出裙带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等,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亲家局、夫妻科,儿子开车爸爸坐,孙子提水爷爷喝”的现象。1983年实行机构改革时,山东省委为了改变和防范上述状况,开始定期实行领导干部交流。
几年来,全省已交流了县市党政正副职三百多人,占34.9%;市地党政正副职已交流了35.2%;省直部委办厅局正副职的交流面达48.6%,全省领导干部交流,正在走向制度化。
树挪死,人挪活。新环境、新条件,有利于干部经受多方面的磨练,扩大视野,迅速成长。干部交流使一些长期不得充分施展才能的人脱颖而出。1984年,省城建委副主任、工程师谭庆琏被交流到济南市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以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和其他领导同志一起大胆改革,提出了济南市建设方针,还亲自领导实施了五大工程和十条商业街建设,济南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1986年5月,谭庆琏被选为山东省副省长。据统计,在全省1985年下半年以来提拔的厅局、地市级干部中,属于机构改革期间交流的就占51%。
许多干部当初对交流有误解,有顾虑。但事实使他们看到:干部不交流,老领导一队,老熟人一片,既要考虑工作,又要照顾关系,原则、人情两难却,太难了!干部交流后,许多同志是“工作时间多了,考虑人情关系少了;学习时间多了,无谓陪座的少了;休息时间多了,登门找的少了。”省检察院的一位领导,原来在一个地区工作了三十二年,由于熟人多,关系复杂,工作往往受影响。有一个案件甚至四个月不能批捕,七个月不能起诉。到省检察院工作后,他遇到一个同类型的案件,只用了九天就处理利索了。他感叹道:“干部交流真是好!使我只考虑条条(指法律),不考虑关系了!”
不久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对交流的干部作了调查。结果表明,干部交流的实践虽然只有三四年,但效果却很显著。实行有计划的干部定期交流,有利于培养干部对不同环境的适应性,增强应变能力;有利于培养干部的创造性,增强开拓能力;有利于培养干部分析处理问题的全面性,提高组织领导能力;交流还有利于促进干部增强党性,提高抵御不正之风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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