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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 发挥稳定机制作用 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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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
发挥稳定机制作用 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本报讯 记者曾祥平报道:民政部于1月1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总结1985年以来的工作,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会议强调民政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努力为经济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1985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近两年扶贫五百五十万户,扶优四百三十万户。福利生产年产值超过六十亿元,城市7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就业。接收安置了一百七十多万退伍军人和转业志愿兵。建立了九百多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农村建立了二万八千多个敬老院。社会福利事业、救灾、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调解边界纠纷、干部培训工作等方面,也都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参加会议的同志,在学习和领会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民政工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致认为,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最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解决社会矛盾,调解人际关系放在重要位置,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认为,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工作要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服从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深入改革,积极探索,把民政工作推向新的阶段。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基层政权建设的任务,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生产系统,社会保障基金系统,社区服务系统,民政教育培训系统,改进行政管理,移风易俗,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要求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和优抚对象,要坚定不移地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努力创造第一流的工作,使民政事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前进。
参加会议的有二十九省、直辖市、自治区和部分城市的民政厅(局)长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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