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加强对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管理 国务院决定成立新闻出版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2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对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管理
国务院决定成立新闻出版署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为了加强对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的管理,国务院新近作出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署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新闻出版署负责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起草关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经审定颁发后组织实施;
制订关于新闻、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进行新闻检查;
制订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对申请新建图书出版社、创办报纸和期刊进行审批;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图书、报纸、期刊市场,取缔非法出版活动;
管理图书报刊的印刷和物资供应,管理图书发行;
归口管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贸易和合作。
新闻出版署成立后,国家出版局撤销,国家版权局保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加强新闻、出版的管理工作;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由各地自行决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