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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 工厂兴衰与职工利益结合 个体户盛永恒承包国营企业迅速扭亏为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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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3
第2版(经济)
专栏:

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 工厂兴衰与职工利益结合
个体户盛永恒承包国营企业迅速扭亏为盈
本报讯 贵州省遵义市农民个体户盛永恒去年承包一家濒临倒闭的国营木材加工厂,在很短时间内使企业扭亏为盈。
遵义市木材加工厂是一家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国营老厂,由于在旧体制下产品单一,经营管理混乱,经济效益很低。特别是随着职工年龄结构的老化,企业的包袱很重。该厂原有职工一百五十六人,退休、和病休职工就有九十二人。自1981年以来,该厂连续亏损十几万元。1983年实行经济包干、自负盈亏以后,部分工人停薪留职,其余工人每月只能领十五元的生活费,企业趋于破产。在这种情况下,1985年上半年,其主管部门决定张榜招聘。
盛永恒,今年三十五岁,是个同其他农民一起承包建筑工程的个体户。他闻讯后,经过调查,决心以自有的两万元现金和一辆汽车为抵押,受聘承包。承包条件是,原有职工一个不减,退休工人待遇不变,当年实现产值一百万元,利润二万元,超基数利润提取10%作为报酬,承包期从1985年6月到1988年底。
承包后,盛永恒锐意改革,立见成效,扭转了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到1985年底,实现产值一百零五万元,利润五点六万元。1986年,盛永恒在扩大木材加工业务的同时,还发展多种经营,在重庆市与沙坪坝区百货公司联合组成“渝遵联合装璜公司”,在遵义市又办了一个装璜公司和两个商店,并投资办饭店、浴池、出租车车队。全年完成工业产值二百二十万元,多种经营产值二百一十万元,上交税金二十万元,企业利润六十万元。职工年工资普遍增加二成左右。根据合同规定,盛永恒今年可分得利润六万元,其中三万六千元要通过个人所得税形式交给国家。国家得到了大头,承包者和职工也得到应有的报酬。
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一个被人视为包袱的企业迅速焕发了生机和活力,这个变化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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