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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富民之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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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6
第5版(理论)
专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富民之本
沈宝祥
要不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一个时期以来,有极少数人发表了一些怀疑、否定、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而我们一些同志对这种现象却认识不清,态度不够鲜明,这种情况需要迅速加以改变。
早在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小平同志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整体,最重要的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党的领导,而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写上了四项基本原则,并指出,这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从而使四项基本原则成为党规党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在序言中也写上了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从而使它具有了法律效力。
从1979年明确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到今天,已经整整八年。这八年的历史实践充分说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富民的根本,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根本的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比较快,也比较顺利,全国人民的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国家的面貌发生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而可喜的变化。这八年,是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上持续发展的八年。同建国以来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相比较,这八年确实是最好的时期。这是人们共同的感觉和结论。
当前这个大好的局面是怎样得来的?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所指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把四项基本原则同当前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正确坚持,就不可能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方针和一整套政策。
十年动乱,使我们的国家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遭到了严重的损害和破坏,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人民的生活极其艰难。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面临的矛盾成堆,问题成堆,困难成堆。那么,我们是怎样扭转这种局面的呢?
首先是,我们党坚决冲破了个人迷信和教条主义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清算了长期存在的“左”倾思想和理论观点,深入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制造的一系列反马克思主义谬论,恢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面目,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对出现的新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从而有力地指导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
我们党在全面拨乱反正中,彻底否定了林彪、“四人帮”那种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把全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的国情,确定了历史新时期的总任务,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实行了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使社会主义事业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局面。
另一方面,粉碎“四人帮”以后,通过清查,彻底摧垮了他们的帮派体系,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在科学估量国内阶级状况和政治状况的基础上,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同时,我们又坚持了人民民主政权的专政职能,对外进行了对越自卫反击战,对内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从而有力地保卫了祖国的安全,保卫了人民的安宁,保卫了四化建设。
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以上这一切都是在我们党的领导下进行和取得的。我们党严肃认真地清算和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作出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确立和制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整顿了组织,恢复了三大作风,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强调改善党的领导,根据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总要求,在党的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尽管在党风和党的领导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还要花很大气力来解决它,但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容怀疑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谁来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谁来组织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在今天的中国,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邓小平文选》第156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有力地说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有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才有今天这种安定团结的局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任何否定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极端错误的。
科学的结论
四项基本原则已经经受了历史的检验,证明是正确的,科学的。可是,现在居然有人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具备严密科学性的问题。这样严肃的问题,是需要议论清楚的。
只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是救国救民的真理,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中国人民的光明大道,这早已得到了历史的证明。
1840年以后,中国逐渐沦为被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压迫、凌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先进的中国人,不断地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在一个时期内,他们学习的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一套东西,结果都失败了。中国人民只是在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在把马列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之后,才真正开阔了自己的眼界,才能科学地观察中国的命运,明确了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光明前途,经过长期的艰苦的斗争,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这是客观的历史事实。
从新中国成立时起,直到现在,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希望中国不要走社会主义道路,而走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正是这样,中国才发展起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小平同志指出:“建国以后,如果我们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通货膨胀、物价极不稳定、到处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中国基础很落后,我们从旧中国接受下来的工业几乎等于零,粮食也不够吃。人们说,你们搞什么社会主义!我们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我们要解决吃饭问题、就业问题,要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所以,我们多次重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35页)建国三十多年来,尽管我们经历了不少曲折,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动乱,但是,我们的成绩毕竟是主要的,无可否认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并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开始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怀疑和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就更是十分错误的了。
中国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中国条件下的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是对旧中国反动专制独裁政治制度的彻底否定。在人民民主政权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者和爱国者,都享受着民主权利,只对一小撮敌视社会主义的犯罪分子实行专政。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享受民主权利的人越来越多,被专政的对象在人口中的比重越来越小。这种广泛的民主,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也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那种认为中国目前没有民主自由,是封建专制政治制度的说法,是完全不顾事实的。当然,有两点是毋庸讳言的。一是,我们犯过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在民主的实践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但是,经过拨乱反正,已经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纠正了或者正在纠正这些错误,社会主义民主正在发展。二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制度,要有一个由低到高、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目前,我们的政治体制还存在不少弊端,党中央正在着手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但是,民主的发展要受经济和文化水平的制约,民主应当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民主也只能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实现高度民主的目标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只能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上前进,而决不应后退。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中国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在近代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曾经出现过各式各样的政党,一些革命的进步的政党,对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过或大或小的贡献。但是,只是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中国的革命才进入了新阶段,才由失败走向了胜利。历史已经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历史正在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月指出:我们这个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党,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力量,是无产阶级的、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觉悟的、有革命纪律的先进队伍。我们党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六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邓小平文选》第230页)任何企图削弱、否定共产党领导的言论和主张,都是错误的,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每一项都是经过论证的科学原理,每一项都是经受了实践检验的历史结论。邓小平同志把这四项内容概括成为“四项基本原则”,创造了一个有确定内涵的科学概念,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大的意义。怀疑四项基本原则的科学性,这本身就是荒谬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邓小平文选》第159页)
主要的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本文着重讲以下三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同改革、开放结合起来。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归根到底,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给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不搞改革和开放,就意味着继续维持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意味着回到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的封闭状态,这是违背历史趋势和人民意愿的。四项基本原则只有在改革和开放中,才能得到很好的坚持。同样,如果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和开放就会走偏方向。这几年,许多事例都说明了这个道理。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注意同两种错误倾向作斗争。
几年来,四项基本原则经常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对和干扰。一种是,有些人思想迟迟没有从教条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总是以老眼光看待党中央把四项基本原则同当前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由不理解到怀疑,甚至持否定和抵制态度。另一种是,极少数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这种情况时起时伏。最近一个时期,有的人公然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否定四项基本原则。上述两种倾向,有时交替出现,有时同时存在。这就要求我们要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和判断,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进行正确有效的斗争。当前,在思想战线上,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主要的错误倾向,要着重地坚决地加以反对。
三、四项基本原则本身也要不断丰富和充实。
四项基本原则不是僵化凝固的教条,它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每个时期形势发展的要求。几年来,党中央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对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对于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对于如何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作出了一系列深刻的论述,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使四项基本原则的每一项,都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充实。根据每一个时期的新的丰富的事实,对四项基本原则作出新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论证,这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重大的理论任务。
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也是全国广大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全党和全国人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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