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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经济改革的重大步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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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6
第7版(国际)
专栏:

保加利亚经济改革的重大步骤
叶明珍
在积极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保加利亚党和政府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是,“经济组织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经济管理原则。
保加利亚提倡的社会主义自治,包括经济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的各种独立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即“把所有的社会主义组织变成自治组织”。但现阶段主要是在经济范围内落实。经济组织实行自治的主要原则是:自治组织在经济和法律上具有独立性;扩大它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自主权,并让各自治组织直接同市场挂钩;各自治组织则应根据国家下达任务时确定的经济条件和标准,完全按照经济核算制原则行使职能。总之,是要求从经济上、政治上保证扩大社会主义组织“自行管理”(或自治)的权利,以便它们在国内外市场的竞赛和竞争中增加活力。要求国家机关通过合同形式安排生产计划,即向自治组织“订货”,同时按标准提供原材料、能源,并进行市场指导和工艺平衡,把握企业的“入口”和“出口”。各经济组织必须确保完成国家规定的生产比例,不许光追求高额利润,不顾社会需求。至于自治组织的内部事务,则完全由该组织的劳动集体通过选举产生的集体领导机关(经济委员会)按国家法规自行管理。
根据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国家)和经营者(劳动集体)职能分开的理论,保加利亚前几年在经济管理中已实行以经济核算、自负盈亏为中心的新经济机制,在相当程度上扩大了劳动集体的经营自主权。但是国家对企业的计划、投资、价格、干部等的管理仍较严格,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集体领导机关只有参与决策和议事的权利,并不掌握充分的决策权,因而不能有效地调动劳动集体对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的关切和积极性。实践证明,这样的经济机制已不适应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特别是刺激科技进步的要求,远远落后于发展国民经济新战略的需要。现在,随着社会主义组织自治的提出,劳动集体便从过去参与管理的地位跨入自行管理的新阶段。劳动集体不仅有权决定计划、科研、生产、销售、投资等工作,而且有权选举作业队和企业的领导人,当然也要为各项决定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
为了打破部门的局限,改进领导方法,为社会主义组织实行自治创造条件,保加利亚1986年上半年对政府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撤销了八个主管经济的部,并合并了一些部,使中央部从原来的二十三个减少为十三个。部长会议下新设立经济、社会和精神发展三个委员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行业,并协调下属自治组织的活动。随后,又成立了十一个经济联合委员会,下辖六十三家经济联合公司,领导并协调各企业、公司的活动。通过改革,各经济组织在上下左右的相互关系中将形成以经济合同为基础、以国家规定的规格和标准为依据的经济合同关系。
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调动了经济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热情,改进了各方面的工作,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据保加利亚国民议会公布的材料,1986年保加利亚国民收入和劳动生产率估计比上一年分别增长5.5%和5.9%,均超过计划指标。
在新的一年里,保加利亚将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组织实行自治的措施。特别要研究和制订工资改革和价格改革方案。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国家计划和竞争(竞赛)把国家管理和社会主义组织自治统一起来,使自治组织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实现科技时代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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