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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耿耿 有胆有识——深切怀念吴仲廉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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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忠心耿耿 有胆有识
——深切怀念吴仲廉同志
康克清 曾志 彭儒
吴仲廉,是以湘南暴动走上井冈山的老战士之一,我们的老大姐,1967年1月17日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虽已离开我们二十多年了,但她始终活在我们的记忆里。
吴仲廉1908年12月生于湖南宜章县一户城市贫民家庭,父母是开鱼店的。少年时代在宜章县城女子学校念书,后在衡阳女三师读书,与我们(曾志和彭儒)是先后同学。她生得清秀美丽,性格深沉内向,不爱多说话,但她天资聪颖,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而且多才多艺,会吹箫弹琴,拉二胡,还写得一手娟秀的毛笔字,在女学生很少的县城里颇有名气。1927年,她在衡阳女三师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她到同学家开秘密会,学习马列主义,学唱国际歌,还和同学张际春带领进步学生下乡宣传革命道理。
湖南军阀许克祥发动马日事变后,学校被反动军警包围,被迫停课。她和张际春带领二十多名家住宜章的男女学生,连夜步行赶回宜章。路上她机警地应付了敌人的盘查,把进步同学平安地带回家乡,成为湖南暴动的火种。回到宜章县碕石彭家,她和几位党员同志秘密地建立了党、团支部,她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
1928年1月,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的队伍来到湘粤边界,为配合红军行动,县委决定碕石立即起义。1月19日,宜章农民暴动了,打土豪,分田地,成立了农民自卫武装,并恢复了农会,建立了工农兵政府。在攻打黄沙堡城的战斗中,吴仲廉带领妇女和青年学生送茶送饭,护理伤员,整整三天三夜,她忙碌在城堡下面,最后把地主武装据点攻克了,缴获了几十条枪。
碕石彭家独立营编入红二十九团,但因家属随军行动,有很多不便,部队决定沿途安置家属。吴仲廉承担了这项艰巨的工作,她耐心说服了哭哭啼啼的家属离开部队,使二十九团轻装前进,跟随朱德、陈毅奔赴井冈山。吴仲廉在队伍中做宣传工作,行军时提一个宣传桶,每到一处,在路边的房屋墙上刷写标语。
到了井冈山,吴仲廉担任红四军前委组织干事,在毛泽东同志身边做文书工作,誊写通知、命令。工作紧张忙碌,往往在军委会议后一个小时就要把会议决定抄写多份发到各部队,以便指挥下一个战役或行动。古田会议决议最初就是经她的手抄写发出的。
1932年她调任红军总司令部直辖的女子义勇队指导员,队长是康克清同志,女子义勇队一百八十多名队员都是红军家属、农村姑娘,经过短期的政治和军事训练后,分派到各地赤卫队、少先队担任军事骨干。康克清负责军事训练,吴仲廉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吴仲廉老练沉稳,对待女战士既严肃又亲切。思想上是严师,生活上是大姐。晚上,她和康克清一起去查铺。吴仲廉轻轻地为调皮的战士掖好蹬掉的被子,以她的敏感和细腻的女性心理,去发现女战士的心理和生理疾患;体会她们的甘苦,及时地给她们解决实际问题。女战士们在她身上体验到一种母爱的温暖。
吴仲廉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她从江西出发不久就打摆子(疟疾),一阵热,一阵冷,把身体消耗垮了,经常掉队,但仍背着一个干粮袋、一个文件袋,擎一支火把,慢慢地赶队伍。赶到宿营地,来不及休息,就又坐在油灯下抄抄写写,将纵队司令部发下来的命令、通知、行军路线,抄写多份,送给各个部队。当她将那件水红色毛背心脱下来在火堆上一抖,虱子便扑扑簌簌掉进火里。
她担任红九军政治部敌工部副部长,既做敌工工作,又做群众工作,是四方面军有名的“大姐”之一。西路军突围时,队伍被打散,吴仲廉从地主碉堡突围出来,抱着孩子骑在牲口上很不方便,她就忍痛把婴儿寄养在一个保长家里,只身逃出。她后来跟随一个干部游击队突围,队伍被打垮,她被马匪部队俘虏,押送到西宁。在中山医院服劳役,她利用各种机会,秘密传送纸条,告诫被俘的同志,注意不要暴露身份,揭露叛徒,保护革命同志。在这里,她恰好碰到罗成训。罗成训曾被我军俘虏,当时,吴仲廉等同志曾对他们晓明大义,耐心教育,启发他们的良知,并为他们开了释放证明书,发了路费和干粮,对此罗成训是非常感激的。当他在被俘红军中发现了吴仲廉,则萌发了报恩之志。经多方奔走,把吴仲廉接到自己家里当佣人,掩护下来,伺机送出青海。吴仲廉通过他,还掩护了张秋琴和陶万荣(现名苏风)。后来被国民党特务发现,将吴仲廉等同志秘密押送到国民党南京“反省院”。
1937年8月18日,周恩来、叶剑英、童小鹏等同志,通过与国民党交涉,到“反省院”会见了张秋琴、吴仲廉、陶万荣及在押的钱瑛、夏之栩、熊天荆等同志。几天后,张、吴、陶三位女红军被保释,不久她们经过西安到达延安,终于回到党的怀抱。经组织审查,作出了没有失节行为的明确结论。后吴仲廉同志当选为党的七大候补代表。
解放后,吴仲廉同志长期担任浙江省司法部门的领导工作。毛泽东同志到浙江省视察时,曾多次亲切接见过她,得知她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时,笑着说:“法院万岁嘛!”
1952年她刚到法院时,首先抓改造国民党法院留下的旧人员工作,然后给他们安排合适的岗位,发挥他们的作用。1953年,她突出强调要携卷下乡,巡回审判,清理了数以万计的积案。她强调司法干警要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法院“独立审判”有争议时,吴仲廉大胆地以个人名义给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写报告,明确提出法院工作就是要依法实行独立审判。1955年,她率先提出建立律师协会。她多次强调要允许律师依法为被告申诉、辩护。她认为司法工作既要讲专政又要讲民主,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做到了民主,律师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标志。1956年清查案件时,各地上报省高级法院判死刑的八百五十四人。吴仲廉觉得这个数字非同小可,八百多犯人起码牵涉几千名家属,影响面很大,她亲自审阅案卷,核对事实,常常工作到深夜。并派出由九十八人组成的工作队到各地核实,经过一一甄别,再三审核确定非杀不可的只有二十四人。她依法办事,有胆有识,群众称赞她是“女包公”。
“文革”初期,她对林彪、江青煽起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思潮,进行了抵制,驳斥了林彪鼓吹“罢官夺权”的“八·一三”讲话。不久,她被扣上了“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叛徒”、“走资派”等大帽子,含冤而死。
我们这些在漫长征程和十年动乱的风雨中幸存下来的老战士,要在新长征中发挥余热,以实际行动来纪念吴仲廉同志和所有已经离开了我们的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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