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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实行“敬老”优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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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老人天地

建议实行“敬老”优待
随着城乡市场的日趋活跃,交通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火车及公共汽车上,经常乘客超员,拥挤不堪。这可苦了一些只身外出的老年人。他们年迈体弱,步履艰难,上车后,因座无虚席,只能在晃动的车上长久站立;上下车时也常常遭到磨难。如果遇到一些小伙子蛮不讲理,凭身强力壮横冲直撞,就会挤得老年人长吁短叹,东倒西跌。因此曾发生过不少事故。
我在报刊上看过国外一些敬老的习俗点滴。如有的国家对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颁发“资深公民证”,老年人持证可以享受多种优待。日本规定每年9月15日为“敬老日”,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免费乘坐公共汽车。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眼下正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敬老方面是否也可以制定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规呢?如对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颁发敬老优待证。同时建议铁路和交通部门,在火车及公共汽车上,设置老年人座席,凡七十岁以上只身外出的老人,可持证优先上车乘坐老年人席位,以示照顾。
山西洪洞县离休干部 李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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