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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一项决定 批准经互会国家在苏建立联合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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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28
第7版(国际)
专栏:

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一项决定
批准经互会国家在苏建立联合企业
新华社莫斯科1月26日电 苏联部长会议已就苏联和经互会其他国家在苏联境内建立联合企业及其活动的问题通过了一项决定。
塔斯社今天报道说,1987年1月13日通过的这项决定规定,联合公司和企业可独立自主地制定和批准自己的经营活动计划,苏联的国家机关不给它们规定必须完成的计划任务。
决定指出,联合企业和公司外汇折算的办法由苏联财政部与有关国家的权威机构协商确定。联合企业在开展活动的头两年内,可免缴利润税。属于联合企业外国参加者的那部分利润在将其转移到苏联以外时,要缴纳20%的税。在联合企业工作的苏联公民的劳动报酬条件、工作和休息制度及其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均按苏联法律准则进行解决。这些准则也适用于在联合企业工作的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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