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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法制 铲除千年陋俗 惠安早婚童婚现象基本消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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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泛宣传法制 铲除千年陋俗
惠安早婚童婚现象基本消除
本报讯 福建省惠安县已经基本消除曾在这里延续千年的早婚童婚现象。1986年,全县有一千四百多名早婚者停止非法同居,九百四十多对不够法定婚龄的婚姻当事人推迟婚期,二十余对青年宣布解除父母包办的婚约。
惠安县东部有六个地处海边、经济落后的乡镇,历代相袭着早婚、童婚以及婚后娩前长住娘家等陋习。这种陋习,不仅严重摧残了男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还使不少家庭造成纠纷、破裂,还有的因早婚弄得一身债务而离婚或走上犯罪道路。
一年多来,惠安县广泛宣传法制,革除早婚童婚陋习。县委派出了六个工作组帮助乡、村工作,同时在中小学及成人教学班里加强法制教育,在妇女中开展自尊、自重、自强、自爱教育,有些乡镇根据《婚姻法》还制定了禁止早婚、童婚的乡规民约。这样,终于使大多数群众自觉起来,铲除这种陋俗。 (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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