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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用好中央三个部下拨的一亿四千万元专项资金 广西建设三十个粮食生产基地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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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5
第1版(要闻)
专栏:

切实用好中央三个部下拨的一亿四千万元专项资金
广西建设三十个粮食生产基地县
新华社南宁2月4日电 (记者刘星泽)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最近决定,在“七五”期间,用中央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电部分配给广西的1.4亿元发展粮食生产的专项资金,建设30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围绕发展粮食生产,将这笔资金用于兴建和整修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搞好良种和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及病虫害防治工作,以提高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
根据中央“三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这笔资金中用于30个基地县的数量达1.15亿元,其余0.25亿元用于面上发展粮食生产。30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将按县的大小、粮食生产潜力的大小和提供商品粮数量的多少等分配投资。
为了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自治区还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这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监督使用,按粮食基地县建设项目分配下去,不允许任何地区、单位和部门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同时规定,凡使用这项资金的县(市),都要签订协议书,采取钱粮挂钩的办法,以自治区原核定的粮食购、销、上调的数量为基数,每投资一元钱,每年要向国家交售两公斤原粮。交售的粮食按议价收购,议价调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为,要搞好粮食基地县的建设,光靠这笔资金是不够的,还必须从其他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以调动基地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此,应从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柴油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水利建设的三材要优先安排;对这些县的农业贷款、技术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应予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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