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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费改革初见成效 中央级技术开发机构10%基本实现经济自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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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5
第1版(要闻)
专栏:

科研事业费改革初见成效
中央级技术开发机构10%基本实现经济自立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全国科研事业费改革工作在过去一年里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继去年上半年国务院直属单位的这项工作基本就绪之后,目前3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研机构的分类工作也已接近完成,科研事业费的指标绝大部分已由财政部门划转科委系统管理,今年地方科研事业费的预算将按新的科目下达。
科研事业费改革是整个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科技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不同活动特点的研究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合同制、基金制、包干制等经费管理办法。其中原来按人头分配给研究机构的科研事业费,由财政部门划转科委系统归口管理。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在它们通过横向和纵向合同取得收入基础上,国家拨给的科研事业费将逐年减少,以促进这些研究机构积极面向经济建设。
国家科委负责人在介绍一年来这项工作进展情况时说,改革已经给科研机构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在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单位,变化尤其大。在许多单位,关心经济建设、注意经济效益已经形成风气,科技工作的经营管理方式正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科研单位的自主权也由此扩大了。据调查,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的400多个从事技术开发的科研机构,1986年收入中,事业费比例已经下降到38%,而来自横向和纵向技术合同的收入则分别上升到34%和28%。目前中央级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中,已有大约10%的单位基本实现了经济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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