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洛阳西工区机构改革试点 受聘干部实行任期目标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洛阳西工区机构改革试点
受聘干部实行任期目标制
本报讯 全国十六个城市机构改革试点之一的河南省洛阳市,在西工区将市属三十五个企业的党群关系和社会工作下放,实行分级管理。现在,这个区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机构撤销合并结束,受聘干部到岗。
西工区把原来二十个政府二级机构(未在编的常设机构不在其内)合并为十六个。调整后减少了层次,理顺了关系,有利于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
机构确定后,他们对机关定编定员,对干部实行领导干部聘任、工作人员选聘制度。聘任领导干部按照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区委审批等原则,由区长提名局、委正职,正职提名副职,按干部管理程序,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由区长发聘书。工作人员选聘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组织考核,群众意向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四十七名中层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同级聘任三十九名,根据工作需要,降职聘任四名,没有被聘者四名。一百五十二名工作人员经考核选聘,没有被聘者三十三人。
对受聘的领导干部,区委帮助他们制订三年的和三年内逐年的任期目标,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他们在任期内不负众望,做好工作。一般干部制订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使他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同时还建立了考核制度,按照执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任务和要求,定期采取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单位自查、上级考核等方法,把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对没有被聘任的干部,他们按照照顾年老、激励年青的原则,在待聘期间的工作安排及工资待遇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并鼓励他们到生产第一线去,也可自谋职业或外出应聘,上级不为他们“找庙”,激励他们振作精神,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受聘。
(杨平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