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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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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编者的话
国家经委、商业部、电子工业部等部门规定,对部分家用电器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可是,周利秋买的一台电视机坏了,工商四家都说不应由他们包修。那么,究竟是谁的责任呢?从答复情况看,上海电视十一厂是付了包修费的,争议是在上海开普电器公司和抚宁县五金公司之间。前者声称,他们批发给抚宁方面的电视机的回扣内,包含有包修费,只是没有在发票上注明,而是当面向需方讲明的;后者却说上海方面没有给他们包修费。人们从他们的争执中不难看出,这笔包修费不是在上海开普电器公司,就是在抚宁县五金交电公司。因而,这两个批发单位要对包修负责。而现在,他们仍在互相扯皮。
售后服务差的问题已有些年头了,可总也解决不好。原因何在?周利秋的来信及几方答复说明,是一些批发销售部门“吃”掉了包修费。
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已正式实行。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单位并没有按规定办,违反了规定的又受不到应有的惩处。希望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使规定能够贯彻实行。一旦发现问题,就应一追到底,直到完满解决。绝不能让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消费者服务,变成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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