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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欢迎的四种人身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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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8
第2版(经济)
专栏:信息服务

城乡居民欢迎的四种人身保险
人生从哇哇坠地到两鬓斑白,难能个个无灾无难。为了保障人们安度一生,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办了多种人身保险业务。这里主要介绍其中四种。这些保险手续简便,收费较低、经济补偿及时,已受到城乡居民的广泛欢迎。
母婴安康保险。它以产妇和新生婴儿为保险对象,保险期限从产妇入院起到出院止。投保者只需交10元左右的保险费。住院分娩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产妇和新生婴儿的最高赔偿费分别为1500元和500元左右。
中小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它以在校中小学生为保险对象。由学校集体办理保险手续。每年每个学生交费一至三元。一年之内,学生无论在校内外遭受何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都可按伤残程度领取保险赔款。最高赔款约2000元。
简易人身保险。它是一种具有保险和储蓄双重作用的人身保险。凡年龄满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工作的人均可参加。保险期满时的年龄最高以70周岁为限,保险期限可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5种。最低每月交保险费1元;最高赔偿费以5000元为限。参加保险的人在保险期内病故或伤残,可领取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该保险是为了解除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经济保障。每人每月交费不得低于5元,保险期限从第一次交付保险费开始到退休当月止。从退休次月起可按规定向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
(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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