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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积累及平衡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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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9
第5版(理论)
专栏:

流动资产积累及平衡问题
田椿生
积累的畸形分配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积累,作为年生产物扣除当年消费以后社会增加的物质财富,从来都是包括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的,而且两者有着客观的相对稳定的比例。这一经济工作应当遵循的准则,在我国却往往没有处理好。自1983年下半年流动资金由原来财政、银行分口管理改为银行一口管理以后,在积累的安排上,就出现千家万户搞固定资产投资、不相应追加流动资金的反常情况。无论是国家安排的投资,还是地方、部门、企业用自筹资金搞的投资,以及建设银行发放的投资贷款,都是只用于固定资产积累,而不用于或很少用于流动资产积累。流动资金绝大部分由银行运用信用资金解决。积累的这种畸形分配和不协调的投资结构给国民经济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无法控制。一定时期内的社会资金总量是一定的,把本来应该分配搞流动资金的钱去搞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无疑会失去控制而大大膨胀起来。
二、迫使银行超投放。这是把流动资金基本上甩给银行一家去解决的必然结果。1984、1985年,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都在七百亿元以上,1986年的数字还要大。连续几年流动资金贷款超过信贷资金承受能力,银行只能投放过量货币(包括现金货币和存款货币)。这是影响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影响物价和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影响生产和商品流通,妨碍投资效果的发挥。一些项目建成以后,因无流动资金而不能投产发挥效益;生产和商品流通因缺乏流动资金而周转不灵。1986年一季度生产速度大大减缓,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解决这个问题要做很多工作,而解决对流动资金性质的片面认识,乃是至关重要的。
流动资金是长期资金,不是短期资金
我国历来把流动资金看作短期资金,把固定资金看作长期资金,这是流动资金归口银行管理(实际上变为一口供应)的理论依据。
流动资金周转一次,一般只需要几天、几十天,而固定资金周转一次则要几年,长则几十年。用周转时间长短来划分,如果是为了阐明资金周转的不同性质和促进资金周转速度加快,那是可以的。但资金周转快慢同从资金分配角度来看的资金占用时间长短,并不是完全相同的经济概念。决不能因为流动资金周转快,就认为占用时间短,简单地说它可以用有借有还为基本条件的银行信用资金去解决。
资金,是再生产过程的价值垫支。社会生产和流通要连续不断地进行,资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就要被长期束缚(占用)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之中而不能被解脱。垫支于劳动对象的流动资金,随着货币资金转化为原材料、燃料等,流动资金进入储备形态;随着原材料、燃料等投入生产,储备形态的流动资金转化为生产形态;又随着生产过程的结束,流动资金由生产形态转化为成品形态;最后,通过销售又转化为货币资金,再继续下一次的资金循环。这是资金在三个循环阶段运动的继起性。在各个循环阶段继起的同时,资金在各个循环阶段又具有并存性。即不论任何时候,资金在各个循环阶段都要同时并存而不是有你无我。和流动资金相对应的物资,也同样被束缚在生产流通过程之中,尽管物资是不断更迭的,但总有一定数量的物资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积淀,这部分物资占用的资金是长期的。
当然,流动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会出现暂时的货币沉淀。这种间歇货币,只是待支付前的短暂滞留,待到支付日期到来,它就要被支付出去。
所以,从资金的占用角度而言,流动资金同固定资金都是长期资金而不是一短一长。只有改变对流动资金认识的模糊观念,树立新的正确的观念,才能改变积累分配畸形、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长期资金要有长期资金来源
流动资金既然是长期资金而不是短期资金,就应当取得长期资金来源,而不能运用短期资金去满足它。这是因为,由长期资金分配所形成的资金占用和物资占用,尽管它们通过不断的周转,资金重复为多次购买力,物资也经历不断的更新和流通,但它们使用的用途是既定的(当然也可以改变),更重要的是,它们占用的数额是既定的,绝不能抽走去从事其他的购买和流通。一个棉纺织厂储备一千担棉花,这一千担棉花和相应的资金就被束缚在工厂里而不能解脱,尽管随着棉花的不断投入生产和不断购买补进,货币和物资在不断流通着周转着,但社会对这一千担棉花和其相应的资金就不能再作为其他用途去安排和使用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是用长期资金而是用短期资金去解决,就会由于短期资金所具有的多次的和不同用途的购买力,造成银行货币投放过量,冲击商品市场,使物资供求和货币流通失去平衡。
现在有人主张,谁安排固定资产投资就由谁安排流动资金,以改变两种积累被严重扭曲的状况。这个办法好处是分工明确,易于执行,也有利于扭转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贷款过多的现状。从长远看,由于社会上各个投资主体可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数量比例不相同,(例如现在的情况是,固定资产投资中由国家投资和地区、部门、企业自筹投资占的比重达80%以上,银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只占全部投资的百分之十几。)如果执行流动资金相应安排的原则,必然会产生国家资金和自筹投资中流动资金来源不足,而银行信贷资金有余的不平衡结果。
要求得各层次固定资产投资同流动资产投资的大体平衡,关键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长短期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平衡。我国可用于长期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利用外资不计):个人入股、购买债券;企业税后留利、折旧基金;地区、部门自筹资金;财政集中可用于积累的资金;银行再分配,包括银行的经济发行、银行的自有资金,银行吸收各种存款的稳定余额。在这些资金中,除了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稳定余额外,其他都是无可争议的长期资金。存款稳定余额之所以能作为长期资金使用,这是由我国存款余额总是保持着持续稳定上升的趋势所决定的。但这不等于说存款稳定余额用于长期投资是无条件的。它应当受到以后贷款期连续用款与存款可能增长是否适应以及贷款回收是否适应新贷款增长两个因素的制约。因此,存款稳定余额用于长期的资金占用不仅要看本年度的平衡,而且要瞻前顾后,作出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大体收支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的分配问题。
银行在流动资金贷款上多承担一些,这是同我国银行筹资能力的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但是有一个条件,即贷款一定要能够收回。目前的问题是,作为长期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规定可用税前利润、折旧等资金归还,这是有保证的。而作为“短期资金”的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用一部分税后留利归还,事实上没有保证,常常变成有去无还。应当改变这一情况,流动资金贷款的归还更要优先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总之,要取得流动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平衡,必须作到长期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平衡。在建立这种平衡的基础上,本着先安排流动资产投资后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必须指出,目前流动资产占用数额过高,应当努力压缩,这是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最重要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比例失调的状况,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协调、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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