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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落实农村政策 一次兑现补助奖励资金一百四十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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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1
第2版(经济)
专栏:

兴山落实农村政策 一次兑现补助奖励资金一百四十万元
本报讯 湖北省兴山县委、县政府认真检查两年来所制定的14项鼓励性政策的执行结果,照章兑现补助、扶持、奖励款144万多元。干部们说:县委说话算数,我们要进一步努力落实农村的各项政策,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1985年和1986年,兴山县委、县政府依据中央两个一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山实际,相继制定了14项鼓励性政策。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的积极性,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例如,为了鼓励农民发展林业,县里明文规定:“按计划育苗每亩补助80至100元,成片人工造林每亩补助10元,成活验收后由林业部门兑现。”去年,全县育苗739亩,成片造林21000多亩,仅这次就给农民补助款21万多元。
兴山县委、县政府于去年底组织人员对14项政策两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边验收边兑现。在兑现过程中,他们注意引导农民和基层单位把得到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如按县委文件规定:22个贫困乡实行先征后退而减免的15万多元的农业税和特产税,以及1985年、1986年先后脱贫的15个乡镇的脱贫奖励款35万多元,兑现到乡,均用于发展乡镇企业和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增强这些乡的“造血”功能。目前,刚脱贫的各乡镇正在考察项目,申报计划,然后再动用得到的资金。
(杨美仁 蔡钧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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