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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记”要管“大书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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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言论摘编

“小书记”要管“大书记”
书记是党内职务,有大有小,大至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委书记,小至乡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多数“大书记”党性强,组织观念强,处处严以律己,时时把自己当作党内普通的一员,但亦有少数却不尽然,他们在台上讲什么党性呀、原则呀、组织观念呀时,可在台下却哼起了“自由曲”,数月不过组织生活者有之,数月不缴纳党费者有之。出现这类问题后,“大书记”所属的那个支部的“小书记”敢抓敢管者是有的,但相当一部分或碍于情面,或怕丢乌纱,难于启齿,只好放任自流。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的一种表现,应该予以纠正。
首先,“大书记”应当切实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把自己置身于党内,置身于普通党员队伍之列,接受“小书记”的领导;而“小书记”亦应坚持党性原则,敢抓、敢管。倘能如此,何愁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
摘自陕西 《支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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