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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燃放鞭炮的伴生物——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答读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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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火警——燃放鞭炮的伴生物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答读者
今年,当人们在爆竹声中迎接兔年的时候,各地“119”台不断接到报警电话:火警!火警!有的读者很想了解其中的情况。为此,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回答。
问:今年春节期间,全国许多城乡烟花冲天,鞭炮齐鸣,由此而引起的火警事故是否增多?
答:确实增多了。据北京、天津、上海等23个大城市和山东、辽宁、甘肃、内蒙古等8个省、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从除夕至初四的5天时间里,共发生火警3040起,成灾335起,死17人,伤120人,造成经济损失350多万元。这些火灾事故,大多数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据各地反映,今年春节群众燃放的烟花爆竹数量大,品种多。例如,北京市烟花爆竹今年进货就达700多万元,比去年多40万元,由于大量燃放鞭炮,致使火警事故猛增。有的地方的火警全是燃放鞭炮造成的。据上述省、市、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门统计,除夕之夜至初四,共出动消防车6912台次,出动消防干警4.7万多人次。当然,由于各级消防人员昼夜待命,加之广大群众及时处置,绝大多数火警事故被扑灭在初起阶段。
问:能介绍几个火灾案例吗?
答:可以。由于少数地区防范措施不力,发生了一些较大火灾。除夕夜19时40分,陕西宝鸡市农副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烧毁库房850平方米和库存的大量黄花、木耳等土特产品,经济损失60万元。起火原因是燃放的爆竹窜入库房,值班员擅离职守,未及时发现引起的。
同日21时53分,燃放的烟花窜入江西景德镇市大花园路13号一户居民室内,引燃棉絮起火,结果有63户居民受灾,烧毁房屋820平方米。
1月29日(初一)20时许,浙江杭州市新业塑料厂发生火灾,烧毁一幢300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和70多万台电风扇零部件和聚乙烯原料、机器设备等,损失折款200万元。
问:据说,今年的火警虽多,但成灾率比较小,这是否与领导机关和公安部门加强烟花炮竹的管理工作有关?
答:是的。春节前后,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对消防安全很重视,作了具体部署,并深入基层检查。北京、天津、安徽、南京等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城区的主要街道、地段、重要单位不准燃放鞭炮,并广为宣传。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派人进行检查,节日期间派出公安、武警人员到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现场值勤。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公安局做了大量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不合格的烟花和爆竹上市,使群众集中的场所没有发生火灾事故。
当然,加强烟花鞭炮的安全管理,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我们建议产销烟花鞭炮的单位在数量、品种上严格控制,尤其对那些易伤人、易引起火灾的品种应停止生产和销售。同时,也希望燃放鞭炮的群众,自觉遵守法规,不要干那种只图一人高兴,而殃及他人甚至本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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