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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的典范——回忆王维纲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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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2
第5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人民法官的典范
——回忆王维纲同志
郑天翔 郑绍文 任建新 王怀安 鲁明健
王维纲同志是我国司法战线的著名领导人之一。三十年代,他被敌人判处死刑,坚贞不屈,“越狱大王”的壮举被传为美谈,至今为世人所景仰。解放后,他在数十年司法工作中坚持真理、依法办事的革命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风格,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不懈、联系实际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宝贵经验,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堪称人民法官的典范。

1959年,王维纲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活很不正常,不少同志被戴上“右倾”的帽子,有的被打成“反党集团”,下放劳动改造,连正常工作也受到了影响。对此他忧心如焚,建议党组成立甄别小组,对这些同志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工作。后来,查实了这些同志的问题大都属于工作中的不同看法,并非反党言论。经报请中央,对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加以纠正,为做好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当时,许多同志说: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和民主生活的老传统又恢复了。
维纲同志历来强调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1961年7月在中南五省司法工作座谈会上,针对当时“左”的思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当时有一些同志不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顾虑重重,甚至产生了“左”比右好,“左”了好纠正,右了则是个阶级立场问题的错误观点,维纲同志指出:认为“左”比右好,来个宁左勿右,这个观点不对!共产党人应该实事求是,一定要敢于说真话,要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敢于依法办案。他还指出:“我们讲服从党的领导,除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外,还应经常地向党委和上级反映真实情况,提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但在有些地方认为服从党的领导就不应该表示自己的观点和坚持党的原则,否则就不是服从党的领导。因此,在大是大非面前顾虑重重,患得患失,不敢对党讲真心话,这种把二者对立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是十分错误的。”
敢于坚持真理,反对极左思潮,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的维纲同志恢复原职以后,依然斗志不减,锐气不衰,虽然年逾古稀,仍以极大的魄力和精力投入了拨乱反正的工作。
维纲同志鉴于我国多年来对法制建设方面重视不够的经验教训,恢复工作后特别强调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国的重要性。他走到哪里讲到哪里,“要把我们国家尽快地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他指出:“有些干部,总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他自己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认为他的话就是法,把国家法律置于脑后,这是不行的。”他强调:“要大力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造成人人都要守法的良好风尚。”“不管是什么人,一定要依法办事,不允许任何人超于法律之上。”因此,维纲同志认为:人民法院在法制建设中,负有重大的特殊的使命,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广大司法干警先从自己做起,做守法、执法的模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持依法办事,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事实上,维纲同志自己在司法工作中,正是这样实践的。
维纲同志这种一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精神,反映了他高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修养和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1965年,他在审阅《人民司法》送审的一篇评论文章时,看到其中有“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顶峰”的提法,对此,他不仅亲自找起草文章的作者交换意见,而且专门把编辑人员请到他的办公室,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种提法不科学,事物都是发展的,从来没有绝对的东西,用静止的、绝对的观点来评价毛泽东思想,是形而上学。最后,删掉了关于“顶峰”的提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始终如一地坚持科学,直言不讳地阐明自己的观点,不说违心话,如果没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勇气,没有为党的事业不在乎个人誉毁荣辱的精神,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维纲同志认为,要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首先要深入实际,切切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弄清真实情况,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就是一句空话。他在法院工作时,曾到过许多地方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所留下的脚印是踏踏实实的。他反对那种走马观花的作法,强调“调查研究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一是检查党的政策执行情况,有什么经验;二是检查政策是否合乎实际情况,有什么问题;三是检查实际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的政策。调查研究的方法要走群众路线,不要用固定的观点去套事实,应该从事实中得出观点来”。
提起维纲同志搞调查的事情,一些老同志说:跟他下去要做好吃苦的思想准备。就拿他1960年华东之行的事例来说。五十年代末“左”的错误,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了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当时,曾有不少同志上书中央,反映华东某地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后来,中央决定派以王维纲同志为首的二十多位老同志组成的中央工作组,前往调查。到达该地某车站后,维纲同志说:“咱们走吧!”不坐轿车,顶着蒙蒙细雨,领前步行走了。不摆官架子,不搞前呼后拥,是维纲同志的一贯作风。
到某地后,该地领导介绍说群众生活上没什么问题等等。维纲同志说:“我们下去看看吧。”工作组分成两个大组,后又分成若干小组,深入到基层。维纲同志亲自带一个四人小组,第二天下到农村一个生产队的食堂,跟群众一样排队打饭吃。在排队中,他和群众聊天,发现群众很少吭气,即使说上几句,也是“生活不错,有饭吃,能吃饱饭……”他想,多年来,在有些地方要了解点真实情况是很难的。反“右倾”斗争后,不少人不敢说真话。有的也不让人说真话。一些人爱做表面文章,特别重视在迎送往来、礼仪接待上狠下功夫,搞一些报喜不报忧的东西,因此,单凭开了座谈会,听听汇报,走走转转,是难以摸到真实情况的。
维纲同志对事先给安排的村庄不去,半路改变方向,到另一个未曾准备过的村里去了。这样,真实情况尽在眼前。维纲同志白天四出调查,晚上宿在一个普通社员家里。当时已年近花甲的维纲同志与群众同吃同住,在食堂喝稀饭,吃地瓜蔓做的煎饼,住在简陋房子里,零度以下的严冬季节,一条薄薄的被子,一张用高粱叶垫的小床,夜晚北风袭来,寒气逼人。在饥寒困苦的环境中,他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群众看到维纲同志穿一件棉衣,风里来,雨里去,走村串户,访贫问苦,议论说:这个老头准是个老八路,和咱们吃穿都一样!后来,当群众知道他们是中央派来的工作组时,许多人激动得泪流满面。消息传开,人人奔走相告,喜形于色的社员群众,纷纷前来向工作组反映情况。此时,被派来协助工作组工作的一个当地机关干部,也深受感动,主动地把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真实情况向维纲同志全盘端出。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中央工作组终于摸清了这个地区的真实情况。
在此之前,中央有关部门来该地调查的同志曾如实反映了一些问题,被人告成是不听贫下中农的,替地富反坏右说话,污蔑大好形势,结果被打成了反党集团。然而,维纲同志仍坚定不移,横下决心,宁可遭受打击,也要将工作组调查的情况如实向中央报告。因此,该地某些领导同志,认为工作组是拿个别情况否定农村的大好形势,给三面红旗抹黑,电告中央:王维纲到处搜集一些个别的不好情况,是何居心?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同志看到电报后,一语道破了天机:是何居心?很简单,想当右派嘛!
在北京汇报会上,维纲同志代表工作组,有事实,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进行了详细的汇报。该地有关领导同志面对工作组这些真实的调查材料,最终也在会上统一了认识。中央立即采取了有力措施,使该地区群众缺粮断炊和生产受到极大破坏的严重困难得以解救。
维纲同志搞调查研究,能够处处保持一个人民公仆的本色。他那种和群众打成一片,敢于和善于顶住各种阻力与干扰,敢于“敬酒不吃吃罚酒”,敢于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敢于碰硬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在党中央要求中央机关带头端正党风的今天,有着现实的教育意义。

维纲同志也是我党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他从二十年代当学生时起就投身于革命运动。从党支部书记到地委书记,从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政委到第十军政委,从中央直辖的重庆市委书记到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具有五十多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着重点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时候,维纲同志强调:搞现代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绝对不能放松。他认为,国家没有法不行,有了法不搞好审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也不行。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他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同志,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恢复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经常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抓紧抓好。
1979年7月,在机关党委召开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汇报会上,维纲同志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从内容到形式都要实行转变。必须把全部精力由过去的搞运动,转变到抓经常性的、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上来。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于业务之中,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审判业务结合起来。
针对许多同志认为如今政工干部难当,思想政治工作难做,维纲同志提出:“在新的条件下,我们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深入到审判工作中去,政工干部要成为审判工作的内行,做广大审判干部的热心人、关心人、知心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走群众路线,是维纲同志的一贯作风。早在解放战争年代,他任二野第十军的政委时,就在十军开展了“爱兵运动”,激发了全军指战员解放大西南、解放全中国的高昂的斗志,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全军上下的团结,使部队屡建战功。他历来反对高高在上地发号施令,空喊口号,华而不实的做法。要求政工干部“置身于群众中,从实际出发,通过了解和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做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他特别强调以身作则的作用,认为“政工干部要开展对群众的言教,首先要做好身教,这叫做身教胜于言教”。
对于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社会上有一些人,特别是部分青年中出现的某些模糊的思想认识问题,维纲同志认为:必须足够重视这些情况,在适应重点转移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团员、青年的革命理想和革命传统教育。他强调:“任何带普遍性的思想问题,在大量暴露之前,往往是从个别人或少数人身上先冒出尖来的。因此,要善于从个别反映中抓住苗头,发现那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地做工作,加以解决。”
维纲同志常常讲:“做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以理服人,不要压服。首先要实事求是,讲清道理,使人信服;其次要听得进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过自己的人的意见,要让人敞开思想把意见说完。不要把实际问题同思想问题混为一谈,更不要把思想问题同政治问题混为一谈。”他认为,思想政治工作不能搞一刀切,因为人们的思想水平、觉悟程度不可能完全一样,而且这项工作光靠少数几个人来做不行,要靠群众,靠大家,如果众人的眼睛都来看,众人的嘴都来讲,形成一种环境和强大舆论,这样就能使好人好事得到表彰、鼓励,不良倾向得到纠正。
现在,在党中央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重温维纲同志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论述,更觉得分外亲切,启迪至深。

维纲同志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堪称楷模。他常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讲:一个革命者,既要做到有我,也要做到无我。在荣誉地位、物质享受面前,要不忘党的培养、人民的教育,做到“无我”;在艰难困苦、工作任务面前,要想到党的期望、人民的重托,做到“有我”。他强调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他说:“一个领导干部,由于地位的变化,容易形成特殊。即使按照规定和制度所应有的照顾和待遇也与众不同啦,何况有些事情,往往不用你自己提,或者你自己根本没有想到,便有人替你想周到了,总会有人来给你捧场,你要稍不注意,就会脱离群众。”维纲同志这些话,今天听来仍如警钟长鸣,发人深省。
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从不搞一言堂,和下属讲话,总是用商量的口吻,许多同志都愿意找他反映情况,提意见。但另一方面,维纲同志在模范地遵守党组织的决议的同时,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甚至投出自己单独的“一票”,也是常有的事。
他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向中央写报告,主动要求退出领导岗位的。但一直到交接工作的最后几天里,他都在兢兢业业地抓工作,听汇报,亲自修改《人民司法》的送审稿。
他对家属尤其是子女要求很严,从不利用职权或关系为自己的亲属谋取私利。
维纲同志患了癌症。在疗养期间,疗养院考虑到他年事已高,牙齿不好,因为放射治疗的影响,一直犯有胃病,吃普通饭有困难,拟派一名专职厨师为他做饭。维纲同志婉言谢绝了,别人劝说也没用,每天照样到职工食堂打饭,因牙齿不好,勉强吃点也消化不了,他就用小炉子把打来的饭煮一煮再吃。当地一位法院院长来探望他,捎来一些鸡蛋给他补养身体,在再三推辞不下的情况下,维纲同志破例收下了。没想到,那位同志回到家就收到了维纲同志寄来的鸡蛋钱。
维纲同志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想的仍然是党和国家的大事,他以极大的毅力强忍着晚期癌症的巨大痛苦,仔细聆听着工作人员向他宣读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的整党工作文件。他对党的事业充满了必胜的信念,他喃喃地念叨着:“我们的党一定要整好,一定会整好的……”临终之前,维纲同志从昏迷中醒来,让人扶他坐起来。夫人孟莎抚摸着他身穿的毛衣肘头上的两个大窟窿,想到他为资助老战友,救济穷乡亲,为治病没留半点积蓄,直到此时依然穿着这件多年的破毛衣,泪如泉涌,悲咽失声。维纲同志微微睁开眼睛,用颤抖的手摘下了那块伴他数十年的手表,凝视着孟莎同志,声音微弱地说:“我们是无产者,两袖清风,一无所有,这块表给你做纪念吧。”停了一会儿,他又用微弱的声音对周围的同志们说:“不要难过,不要流泪,我去世以后,不开追悼会,告诉我的老战友们,我维纲提前走了。”这就是他去世前的最后几句话。
就这样,1984年3月21日,王维纲同志穿着那件破毛衣,带着两袖清风,离开了人世。他留下的是一身浩然正气,是为国为民的赤胆忠心,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强信念。
正因为如此,所以,他能够在革命最困难的年代加入中国共产党;能够在被敌人判处死刑,即将执行之际,英勇斗争,成功越狱;能够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能够数十年如一日地置个人安危得失于不顾,刚直不阿,执法如山;能够廉洁奉公,身体力行,为革命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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