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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价格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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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一场价格之争
本报记者 李忠辉
为了弄清一瓶“乐得胃”的价格,襄阳县教育委员会邓绍敏同志竟打了8个月的“官司”,说出来人们也许不会相信,但这绝不是凭空捏造。
1986年4月21日,邓绍敏同志去县中医医院门诊部就医,医生给她开了一瓶“乐得胃”,药价27.03元。当时,邓绍敏便对药价提出怀疑,答复是:“没有错!”她取完药来到襄樊市人民路医药商店、解放路医药商店,发现同样的药在这里只卖6.85元。她立即返回医院,向医院领导人谈了这一情况。医院的同志却说:“我们一直是这个价。药价降低了医院亏本怎么办?”她要求退药,医院的同志说:“你是公费医疗,又不要你花一分钱!”她对此非常生气,将上述情况反映给本报。本报刊登了她的来信。
这封来信发表后,襄樊市政府立即责成襄阳县卫生局调查处理。襄阳县卫生局有关同志查阅了县中医医院去年1月至5月“乐得胃”的进货单据,其中2月至4月“乐得胃”的进价都是23.5元一瓶。因此,他们认定县中医医院没有划错药价,并书面报告襄樊市卫生局及本报。
去年11月15日,本报第五版发表了襄阳县卫生局给报社的来函。不久,邓绍敏又给报社写来一封信,对襄阳县卫生局的来函提出质疑。谁是谁非呢?请看事实:
目前,市面上有两种“乐得胃”药:一种是从荷兰进口的“乐得胃”成品药;一种是从荷兰进口原料,由北京制药厂加工制成,即国产“乐得胃”。襄樊市物价管理部门反映,去年2月15日至4月10日,这两种药执行的是同一价格,即每瓶批发价23.5元,零售价27.03元。襄阳县中医院在4月2日和4月8日按批发价购进30瓶国产“乐得胃”。从4月10日起,国产“乐得胃”的零售价下降到6.85元。但是,襄阳县中医医院于4月21日将国产“乐得胃”仍按原价格卖给患者。
在记者调查时,医院领导人说,他们没有接到上级的降价通知;县卫生局的领导人对“乐得胃”的价格调整情况也一无所知。但是,邓绍敏同志在买药的当天,便向医院领导人反映了襄樊市“乐得胃”降价的信息,而这所医院既不降低售价,也不向有关部门核实,仍坚持按原价售药,这种做法难道对吗?襄阳县卫生局虽然作了调查,可是连“乐得胃”调价的情况也没有搞清楚,便草率地答复本报,这种作法是否有些欠妥,是否有点应付的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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