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民办科技实业家大有作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4
第1版(要闻)
专栏:

民办科技实业家大有作为
本报评论员
近几年,在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民办科技实业单位。这些单位一改传统科研机构的旧框架,科研、咨询、经营相结合,形式新颖,工作灵活,效益明显。其数量虽然不很多,却相当引人注目。尤其是创办这些单位的科技实业家,不少在科研和经营方面很快冒了尖。于是,有赞扬的,也有责难的。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支持和鼓励部分科技人员“兴办经营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贸易机构”,民办科技实业家大有可为。
民办科技实业单位的出现,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科技体制改革取得进展的标志之一。民办科技实业家与国家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一样,都是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为发展祖国的科技事业和促进经济发展出力。民办科技实业单位的工作是国家科研工作的一个补充。在科研工作中,除了国家计划项目,也可有计划外的项目。坚持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科研生产活动,对于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强科研与经济的结合,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民办科技实业家的出现,并不是如有的同志认为那样,是这些科技人员为了“捞一把”;而是由于体制上的某些原因,他们在原单位未能很好发挥作用,或是科研成果难以推广应用,在改革的精神鼓舞下,走出来创业。他们丢掉了“铁饭碗”,一切从头干起,需要有极大的勇气,甚至还要作出一些自我牺牲。他们是一批可敬的开拓者。
民办科技机构由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科研促经营,以经营带科研,科研成果累累,经济效益显著。可是也有人认为,民办科技机构从事的活动都是低水平的。这种看法不对。对于什么是水平,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具体的分析,例如评价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水平,显然不能把论文作为主要标准,而应当把社会效益、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作为评定的标准。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目前,一些民办科技实业单位自身,以及社会对它们的管理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科技实业家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对此,我们应当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包括帮助他们克服一系列困难。民办科技实业家们,也要把工作做得更出色,为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做出更多的贡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