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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向关贸总协定提交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 要求尽早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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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5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向关贸总协定提交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
要求尽早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
新华社日内瓦二月十三日电 (记者任正德)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常驻代表团代表钱嘉东大使代表中国政府,今天在这里向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并附有一封信。
钱嘉东在信中说,中国于去年七月十日正式提出了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要求,他现在奉中国政府之命提交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他希望把这个备忘录散发给关贸总协定所有缔约方。
这封信要求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尽早把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问题列入议程,以开始必要的审议程序。按照总协定程序,凡申请加入或恢复缔约国地位的国家,必须提交本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然后由总协定成立工作组进行审议。
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全面介绍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政策、外贸政策和体制以及组织机构。
备忘录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的经济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备忘录又说,中国于一九七九年确立了对外开放的长期基本国策。初步建成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进出口贸易发展很快,打开了使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新局面。
备忘录进一步具体说,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七年中,中国的长期对外借款为一百三十一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六十一亿美元,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贸企业六千八百多个。中国还使用大量外汇引进技术,项目达一万多个。中国先后颁布一百多项涉外经济法规,依法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截止一九八六年底,中国已和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等十八个国家签订了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并和美、日、法、英、联邦德国等十六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在谈到对外贸易政策时,备忘录强调说,中国愿在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同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贸易,并使对外贸易向多边化方向发展。目前,中国已同一百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同关贸总协定各缔约国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
关于中国海关关税制度,备忘录说,中国十分重视海关关税立法,从一九八四年起,对关税税法进行全面修订,确定了关税的总政策是贯彻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
备忘录说,中国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从一九七九年起,中国对外汇管理体制逐步进行了改革,这种改革还在继续进行。今后要逐步缩小指令性外汇计划,扩大指导性外汇计划,在加强和改善外汇宏观管理的同时,有步骤地开放外汇市场,建立一个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调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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