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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中小学教学大纲颁发 国家教委通知各地今春开始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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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6
第4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全日制中小学教学大纲颁发
国家教委通知各地今春开始执行
本报讯 国家教育委员会2月10日批准颁发全日制中小学18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它作为9年制义务教育和新的高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前的过渡性教学大纲,自今年春季开始执行。
现行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是1978年制订的。1981年以来,教学计划、教学要求均作了调整。人民教育出版社也相应地修订或重编了通用教材,这个大纲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上述情况,为了巩固近几年来调整教学计划、教学要求所取得的成绩,适应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国家教委决定先修订现行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再制订新的教学大纲。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以及现行大纲执行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多数通用教材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体系不作大的变动的前提下,国家教委提出三项要求:适当降低教学内容的难度;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教学要求要明确具体。按照这三项要求,对现行教学大纲进行了修改和审定。
国家教委的有关通知指出:这次颁发的教学大纲,是今后一个时期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编写与修订教材的依据,也是未实行新的考试改革办法之前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和中学会考命题的依据。
国家教委要求各地在实施这套全日制中小学教学大纲的过程中,重视端正教育思想、改革教育内容、教育方法。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深入实际,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认真学习,明确中小学教育任务和各门学科教学目的和要求,并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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