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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去年已经颁布行政法规六十九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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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6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行政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去年已经颁布行政法规六十九件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周长新)国务院法制局负责人近日约见记者时说,国务院去年共制定行政法规59件,其中,由国务院发布的36件,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23件。另外,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政方面的法律有10件。
这位负责人说,这些法律、法规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障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科技、教育等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使我国在行政管理法律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围绕改革完善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是1986年行政法规制定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共制定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20个、法律两个,不仅有力地配合了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也为“七五”期间改革企业劳动制度、领导体制,进一步搞活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务院去年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法规,改变了长期以来企业用工上的统包统配制度,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对搞活企业用工制度,保证招工质量,严格企业纪律,促使企业职工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起到了积极作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等法规,使企业领导体制完成了从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到厂长负责制的转变,使全民所有制的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成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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