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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广东省社会治安稳定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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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1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广东省社会治安稳定好转
本报讯 广东省1986年城乡社会治安稳定好转。这是公安政法部门在省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群众,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结果。
广东省公安政法机关去年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对盗窃犯罪和流窜犯罪分子集中打击,取得了显著成绩。反盗窃斗争声势大、效果好,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抓获了一批盗窃罪犯。在国家法律、政策的感召下,有17000多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其中从港澳回来投案的71名。
广东省公安政法机关结合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在防范、管理、建设等几个环节上加强了工作,密切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动员各方面力量来维护治安,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目前,全省已有56%的乡实行了治安承包责任制;在大中城市和县城镇,由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群众分别负责的三级治安防范网络不断完善。许多市、镇建立了治安巡逻队、护街队、护厂队、保安服务公司和楼房大院安全员等群众治安防范组织。 (何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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