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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国公约运动还须注意深入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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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10
第1版()
专栏:

上海爱国公约运动还须注意深入发展
本报特约记者 刘时平
上海市各基层单位已订爱国公约的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大多数群众认为:“订立爱国公约后,工作好做了,生产增加了,学习进步了,团结增强了,坏习惯改变了。”他们说,“走路要有带路人,行船要有指南针”,有了爱国公约,就有了努力的目标。但是,上海市的爱国公约运动也还存在着若干缺点,由此也可以看出上海市工作中的某些问题。
七、八月间,上海市抗美援朝分会和各群众团体和一些基层单位曾经检查了一次爱国公约运动的情况。这次检查中发现,凡是有政治内容,结合生产、学习的爱国公约,一般都有显著的效果。首先,在爱国主义的教育与爱国公约的推动下,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迅速提高,从而推动了生产运动与各项工作。如上海制车厂通过订立与执行爱国公约,在四、五两月改进了生产工具四十余件,创造了八十六项新纪录,自行车每月产量从一千二百多辆提高到一千七百多辆。浦东自来水厂职工执行爱国公约中“节省原料、减低成本”的条文,做到每千度水使用矾石由十三公斤降到十一公斤。店员工会部分职工,通过爱国公约协助政府监督逃税、漏税,完成了税收任务。爱国公约在镇压反革命、增产捐献、优抚工作以及发动工商界集体缴税、推动里弄居民工作、改进学校中的教学工作等方面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其次,由于爱国公约的订立,加强了群众间的团结互助。如私营国信纺织一厂朱金弟小组,过去正副组长时常吵架,有的职工之间几年不讲话;在订立爱国公约后,经过检讨,工人之间相互团结了。第三,通过爱国公约运动,提高了群众的学习情绪,加强了时事学习。如纺织工会系统的职工已有二千多个读报组,化学工会也有了一百八十八组。
但是,目前来说,这一运动的发展还是不普遍和不平衡的。全市约近半数的基层单位还没有订立爱国公约;在已订立爱国公约的单位中,有许多爱国公约还是有名无实的。店员工会检查了九百五十个单位的爱国公约,其中空洞不具体没法检查的约有一半。产生这种形式主义现象的原因,据若干单位检查,一个是没有向群众说清订立爱国公约的意义,来发动群众民主讨论;另一个是订立爱国公约后缺乏经常的检查。为什么会这样呢?基本原因是缺乏思想领导。这次检查中许多单位发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某些领导干部对爱国公约的政治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把订立爱国公约的运动看成一个突击的工作,和其他工作对立起来,认为是额外负担。如上海申新九厂,在全国是比较大的纺织厂,厂里工人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然而当地中共区委及申新九厂的党支部和工会领导机关就不重视爱国公约工作。上海有的区的中共区委,在区委会议上从来没有讨论过推行爱国公约的领导问题,只是承上转下,发一些口头的或书面的指示和号召。他们没有想到要通过爱国公约运动来发动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而是作为一个“任务”来推行爱国公约。认为上级布置了、号召了,不得不搞一下,因此就不能把中心工作和爱国公约结合进行,甚至认为“爱国公约是原则性的东西,对实际工作没有帮助,不能解决问题。”
由于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把爱国公约当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没有进行必要的思想领导,爱国公约运动就形成了自流状态。下层干部对爱国公约认识较好的地方,爱国公约就订得比较好。反之,就发生了强迫命令的现象。如公永纱厂干部叫工人订爱国公约,工人蒋根姝反应:“订爱国公约像审犯人,喊到小房间(换衣间),领班一条条读出来,要我们举手赞成,我们就说‘好’,实在不明白。”大鑫机器厂工会干部根本就不把爱国公约当一回事来作,工人把小组爱国公约送到工会审查,有的被随手锁在抽屉里,有的放在文教委员口袋里,很久未发现。有的单位甚至在爱国公约里规定了错误的惩罚办法,像福达烛行的爱国公约中规定违反公约有三种处分:坦白检讨、公开警告、开除工会会籍。在公约订出之后,有许多单位就没有人去管了。如私营合丰纱厂的爱国公约,贴在墙上被风吹掉了,大家也记不起它的内容了。
在群众中,直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不知道为什么要订爱国公约,认为爱国公约可有可无,“订了也是做工作,不订也是做工作”。某些群众怕不订爱国公约会被认为是落后分子,因此不得不订。部分干部认为自己可以例外,因此他们有的不订或不执行爱国公约。某些共产党员也不带头执行爱国公约。
这些现象的产生与不能及时克服,是与上海市工作中的“一轰隆”工作作风有关系的。上海都市大,人口多,问题比较复杂,在解放初期,采取大刀阔斧的办法,把群众发动起来是有必要的。但到现在,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了,但我们还停留于一般号召,缺乏深入的细致的工作。推行爱国公约的工作就十分显然地表现了这方面的缺点。几个月来,许多单位推行爱国公约的工作也以“轰一阵”的作法来交代任务。甚至某些干部还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不良倾向。据解放日报一位记者这次随同检查小组到私营中纺二厂检查爱国公约时所了解的情况,某些领导机关所掌握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原先领导机关认为私营中纺二厂是普陀区私营工厂中执行爱国公约较好的一个厂。但这个记者深入调查时发现,该厂绝大多数小组还未订立爱国公约;车间公约还是三月份订的,叫做“爱国劳动公约”,其实只是在劳动公约上加上“爱国”两个字,并无政治内容。由于工作不深入,由于对爱国公约的政治意义缺乏正确的了解,个别落后的工商业者,发生了借爱国公约来加重对职工的剥削。某些资本家鼓励职工增产捐献,但增产的利润装进了老板的腰包,引起职工普遍不满。如某商店的老板说:“抗美援朝是芝麻,赚铜钿才是西瓜。”这种不良倾向经过报纸的批评、人民的指责和领导机关的批判,已有所改变,但是形式主义的作风,还没有完全扭转过来。
总的说来,上海检查爱国公约中所发现的问题,正是今天上海领导思想和领导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从领导思想上及时改变事务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作风,纠正“一轰隆”的工作作风,加强思想领导,才能使推行爱国公约的工作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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