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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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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
看了去年12月20日你报第五版刊登的《不法分子作案伤人,同车人员为何不管》的来信后,我对重庆市2106号公共汽车的司售人员及乘客那种事不关己、任凭不法分子作恶的行为,感到气愤。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人们:在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要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作为一名乘客,遇到不法分子作案行凶时,应毫不犹豫地同他们作斗争,绝不能冷眼旁观。作为司售人员,当得知车上有不法分子作案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捉拿,而不能为不法分子打开方便之门,让他溜之大吉。
令人遗憾的是,重庆市2106号公共汽车司机竟以“到站停车是我的职责”为由,将抢劫公款的不法分子放跑。到站停车,是司机的职责,但公共汽车司机不应忘记,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害,也是应尽的职责。
河南安阳市
连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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