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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制定有关色情物品的管制法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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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香港制定有关色情物品的管制法例
新华社香港2月20日电 香港政府立法局2月18日通过一项有关色情刊物、录像磁带及不雅物品的管制法例,提出如不依照规定出售不雅物品,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监禁一年及罚款20万港元;发行色情类物品者,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万港元及入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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