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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中型企业试行经营责任制 三家国营企业新任厂长通过答辩到职上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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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沈阳大中型企业试行经营责任制
  三家国营企业新任厂长通过答辩到职上任
新华社沈阳2月22日电 (记者何大新、通讯员孟唤)沈阳电工机械厂21日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新任厂长李正治公布了自己的治厂方案。
至此,沈阳市首批三家大中型国营企业公开向全社会招聘厂长的工作已告完成。
为了探索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新途径,沈阳市去年决定在一批国营大中型企业中试行企业经营责任制。这是在总结了几年来推行的厂长负责制、企业承包负责制、厂长任期目标管理和租赁经营等做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国家以委托经营的方式赋予企业经营者法人地位,明确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使经营权和所有权真正分开。去年底,沈阳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决定对沈阳电工机械厂、沈阳铸造厂、沈阳蓄电池厂三家大中型国营企业首批实行企业经营责任制,公开向全国招聘厂长。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有来自北京、上海等18个省市的163名国家干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报名应聘。沈阳市机械管理局考评委员会经过对这些应聘者逐个进行面试、笔试等考察后,有11人获得答辩资格,经过为期三天的公开答辩和三个厂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李正治等三人中标。
今年43岁的李正治,1968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应聘前是辽宁省营口船舶修造厂副厂长。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他表示,决心和全厂职工一道共同努力振兴企业,如果企业搞不好,则甘心受罚,自动辞职,留在电工机械厂当普通工作人员,决不要求调离。
沈阳铸造厂和沈阳蓄电池厂的两名新任厂长已在此前通过答辩,到职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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