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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口岸工作会议提出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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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口岸工作会议提出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全国口岸工作会议今天讨论通过的《关于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的意见》中提出,口岸各单位要认真改进工作,反对“官商”、“衙门”作风,树立服务思想,做到货畅其流,客乐其行。
《意见》中说,海、陆、空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反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橱窗,又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多环节、多功能的有机综合体。加强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对内都有深远的影响。
《意见》提出,各口岸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调动各个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运输部门要尊客爱货,文明装卸,安全正点,快速方便;检查检验部门要严格执法,文明服务;货主部门要做到计划周密,供货及时。各单位都要树立全局观点,提倡顾大局,识大体,部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局部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经济效益。
《意见》要求,口岸各单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以权谋私,不刁难,不索要,不乱涨价,不乱收费。口岸职工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做到以法治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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