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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两国的合作与交流 埃及和苏丹签署《友好宪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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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3
第6版(国际)
专栏:

  为增进两国的合作与交流
  埃及和苏丹签署《友好宪章》
新华社开罗2月21日电 苏丹总理迈赫迪和埃及总理西德基,今天在开罗签署了埃及—苏丹“友好宪章”,以取代两国在1982年签署的“一体化宪章”。
这个新宪章再次肯定了埃及和苏丹两国关系的重要性和两国在经济、教育、文化、信息交流、青年、卫生、交通运输及通讯联系领域进行合作的必要性。
埃及和苏丹两国还将成立一个由两国总理为首的联合高级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以检查“友好宪章”的执行情况。
新宪章呼吁阿拉伯国家、伊斯兰国家和非洲国家加强团结,要求以色列撤出它占领着的阿拉伯领土,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为争取民族自决权而进行的斗争和支持召开关于中东和平的国际会议以解决阿拉伯和以色列之间的冲突。
此外,新宪章还保证支持南非人民反对种族主义政权的斗争,保证为结束两伊战争而努力,并呼吁外国势力撤出黎巴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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