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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第六区姜秉章副区长知法犯法破坏林木应予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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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10
第6版()
专栏:

安图第六区姜秉章副区长知法犯法破坏林木应予处分编辑同志:
安图县第六区是吉林省重要林区之一。该区副区长姜秉章不但不教育群众保护林木,反利用职权,放任群众破坏林木。今年二月间,该区区政府为解决燃料问题,不呈请上级批准,即与群众订立合同,打柈子(烧火用的劈柴)二百丈。该区区政府起初对群众说,应尽可能打腐朽木、病虫木及不成材的弯曲木。但后来群众请求放新树打柈子时,姜秉章竟答应说:“可以打点新的。”从开始到终了,区政府从来没有到采伐林木的林场上去检查过,因此,林场遭到严重破坏。林场中有一垧半面积全被伐光,伐根达到三尺三寸,梢头木也没有利用。所打二百丈柈子中,有一百六十七丈是新木材,其中不少是水曲柳、松木、黄波罗等珍贵木材。二月间,安图街簸箕铺尤喜元请求扒活树皮,姜秉章明知扒活树皮是毁林的犯法行为,但仍然批准。尤喜元等上山扒掉一千八百四十四棵活树的树皮。县政府林政科吴昌吉同志发现了这种情况,立即加以制止,并将扒树皮的人带到区政府,让姜秉章处理。谁知姜秉章态度强硬,竟说:“扒树皮是我批准的,掉脑袋由我负责。”他把树皮叫扒树皮的人带回去,还说,我们今后还要发展这种副业生产呢。按政府早有明文规定,严禁扒活树皮及采伐新材当柴烧。我建议有关机关,对姜秉章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予以适当处理。该区区政府不经批准,擅自与群众订合同打柈子,也应检讨。
吉林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林政处张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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