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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产值多少论短长 要以效益大小见高低 甘肃以销售指标为龙头考核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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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7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以产值多少论短长 要以效益大小见高低
  甘肃以销售指标为龙头考核企业
本报兰州2月24日电 记者张述圣报道:甘肃省在新的一年以新的办法考核企业:以销售收入指标为龙头,把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请上“帅”位,鼓励企业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
过去几年,甘肃省在经济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年初省政府同各地区、各部门签订经济责任书,然后层层分解到企业。这个办法对生产发展、企业进步起了促进作用。但弊病也很明显,生产报喜、销售报忧、库存报废的不正常现象,一年比一年突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甘肃省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不再把总产值作为指令性计划下达,也不再层层签订经济责任书,而是重点考核各地区、各部门的销售收入、新增利税、资金周转、降耗节能、提高质量、产品开发等效益指标。在这些效益指标中,又以销售收入指标为龙头,作为硬任务,层层分解,下达执行。鼓励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上下功夫。
适应这一新的考核办法,甘肃省在政策上作了调整,保证企业多收多得,有利可图。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企业,在扣除涨价因素的前提下,实行超额累进分成办法。上交利税超过当年计划5%以内的,超额部分的40%返还企业;超过5%—10%的,超额部分的50%返还企业;超过10%—20%的,超额部分的70%返还企业。返还部分的10%—20%作为财政对企业的奖励,不纳奖金税,其余部分用于发展生产。为了解决“鞭打快牛”问题,返还部分不作为下年度的考核基数。
新的考核办法给甘肃经济工作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今年头两个月,销售收入和上交利税明显增长,不少企业出现以效益促速度、以质量促产量、以销售促收入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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