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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指示各级党委 纠正压制群众批评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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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11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湖北省委指示各级党委 纠正压制群众批评的现象
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等压制批评的报道及有关文件在长江日报发表后,中共湖北省委于九月三十日指示该省各级党的组织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有关这一问题的文件,检查与纠正某些党组织内、某些党员中压制民主违犯纪律的现象。指示中首先指出:湖北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认真学习九月二十七日长江日报转载的九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党的生活》栏关于宋瑛等压制群众批评的报告和人民日报《党的生活简评》、中南局关于处理此事给武汉市委的指示、武汉市委关于宋瑛等严重压制群众批评的处理办法及市委的检讨报告、长江日报有关这一问题的社论。指示写道:类似宋瑛、周季方等压制群众批评的错误行为,在湖北省各地也不断发生。例如武昌五里界区的党组织就对报纸上的批评置之不理,长期不作处理,也不作解释和答复。沔阳昌干臣等竟对批评者抱仇视态度,谩骂和打击批评者。这些错误虽然与宋瑛等压制批评有程度上的不同,但都是违背党的民主原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的精神的,对党的工作、党与群众的关系以及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都是有影响的。指示最后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向这种压制民主、压制批评的恶劣作风进行斗争,以发扬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来监督我们的工作和干部,是十分必要的。各地委、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认真地领导各支部学习有关文件,检查和揭发本地区党的组织和某些党员中在这方面的错误,例如缺乏民主作风,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等等。对错误严重的,立即予以适当处理,务使这类恶劣作风得到彻底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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