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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乐甲乡违犯婚姻法事件发出通报 要认真执行婚姻登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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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政部就乐甲乡违犯婚姻法事件发出通报
  要认真执行婚姻登记办法
本报讯 辽宁省新金县最近处理了该县乐甲乡给200多名不到法定婚龄青年登记结婚事件的有关责任者。民政部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
去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新金县发生违犯婚姻法的事件。经辽宁省民政厅和大连市民政局查实:新金县乐甲乡从1984年1月至1986年6月,共给244名不到法定婚龄的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颁发了《结婚证》,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违法的直接责任者是该乡民政助理员惠忠政。他亲自给174名不够法定婚龄的青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中包括他自己的儿子。该乡四名正副乡长在乡里出现结婚登记高峰时,明知有些青年不够法定婚龄,不采取措施制止,反而利用职权说情,批条子,也犯有严重错误。县有关部门决定,给惠忠政以开除党籍处分;给乡长邻万臣以党内警告处分;给副乡长曹吉高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副乡长的职务;对其余两名副乡长也作了相应处理。
      (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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