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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真正对人民负责——对北京市公安局处理错捕市民单子敬事件的措施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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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1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人民政府真正对人民负责
——对北京市公安局处理错捕市民单子敬事件的措施有感编辑同志:
读了十月五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所载“京市公安局错捕市民单子敬的经过及对这个错误的检讨”一文后,使我感动得流了泪。
我想起一九四三年六月间的一件事情。那时,日寇在江西窜扰,天主教余江教区文珊修院的一位叫王波罗的修生,逃亡到黎川县。他被国民党匪军抓住了。反动法官不分皂白,不加调查,加上个“汉奸”罪名,就把王波罗枪毙了。匪军草菅人命,丧尽天良的暴行传出之后,许多教友流泪了,人人表示义愤填膺。但在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和压迫之下,人们是敢怒而不敢言的。
解放后,一切事情恰恰与反动统治时代的情况相反。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在镇压反革命工作中,错捕了市民单子敬,由于人民日报的帮助,公安局工作同志在发觉捕错之后,不但马上释放了单子敬,亲自向他道歉,并召开群众会,当场作了检讨;不但在报纸上公开检讨,而且赔偿了单子敬因被捕所受的物质损失。公安人员对工作如此认真负责,只有在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之下才能作到。
单子敬事件教育了我,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政府确实是对人民负责的;我也相信,被镇压的反革命分子之中,是没有一个不是“有案可查,有人作证,血债累累的”。因此,今后我一定加紧学习,锻炼身体,用实际行动来拥护人民政府的一切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 曾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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