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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邓小平同志一九六二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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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0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习邓小平同志一九六二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钟继文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新形势下,重温邓小平同志1962年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对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充分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总结我们党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党的组织制度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得如何,是关系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被“四人帮”破坏殆尽的民主集中制得到了恢复。然而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仍有少数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的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有的党内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开展。这是导致某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出现错误和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对执政党来说,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一个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封建特权思想和分散主义在一些党员干部头脑中还残存着,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或者会形成个人专断,“家长制”;或者会形成一盘散沙,失去战斗力。
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邓小平同志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了详尽和透彻的阐述,明确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大问题。十二大党章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问题在于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未能认真地按照党章的要求和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去做。为此,很有必要重新学习邓小平同志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章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精神,从而提高认识,加强监督,使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真正成为党内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准则之一,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实行集体领导,就可以从组织制度上防止个人专断,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依靠集体智慧,比较正确地解决事关根本方向、根本原则的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顺利的贯彻执行,实现历史赋于我们的重要使命。历史的经验反复说明,我们党在全局上和局部上的重大失误,都是与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相联系的。因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严格把关,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一旦出现失误,就会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但是,目前有些党组织还未能切实地形成坚强的集体领导核心,要么各自为政,一盘散沙,软弱涣散,发挥不了集体领导作用;要么在工作中主要负责人说了算,压制民主,把个人意见凌驾于组织之上,这都是与集体领导的原则相背离的。所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既要反对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又要反对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极端民主化。各级党委的成员都要充分地认识到自己在集体领导中的责任,既要尽职尽责,搞好分管工作,又要有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集体领导原则,这是搞好集体领导的基础。集体领导搞得如何,决定于领导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特别是“班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班长”既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是非面前不迁就,不和稀泥,又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搞好集中,决不能以一己之见,否定和代替集体的决定。即使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在多数人尚没理解时,要多做说服工作,不要强加于人,否则,也是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的。列宁在处理同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问题上,就给我们做出了榜样。
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确保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对党员、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当前,双重组织生活会比较普遍地存在着质量低、效果差、形式主义的问题。有问题摆不到桌面上来,讲面子,不讲原则,怕伤感情,影响团结,形成了一种“自我批评讲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的不良风气,把严肃的党内生活庸俗化。严格和健全党的生活会制度,提高生活会的质量,是当前组织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促其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把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监督,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重视党委对其成员及党委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真正形成好的风气和习惯,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自觉地置身于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之下,模范地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运用讲评的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这是搞好民主集中制的群众基础。首先,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一个诚恳的态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自愿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样就需要我们放下架子,虚心听取群众讲评,决不讳疾忌医。其次,通过各种渠道,为群众民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广泛收集意见,抓住主要问题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再次,要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会诊,正确总结经验教训,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向群众通报。总之,党内外群众对干部讲评,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它既可以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又可以使领导机关作出的决定更加符合实际,减少主观片面性。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维护集体领导,要靠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证。如果说过去,我们执行纪律有失之于宽的现象,那么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查处不严,便是一种重要表现。过去对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偏重于思想教育,忽视了纪律对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作用,往往把这类问题,简单地归结为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或批评教育,或调动工作了之,没有把它作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来处理。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严重注意。这就要求党的组织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加强经常性的监督,从组织纪律上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
为使检查监督落在实处,就必须建设一套党内完善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一套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使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置于党规党法的监督之下,正确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致于因为担任了领导职务,而不受任何制约,自由行动。对于那些目无组织,不接受监督,滥用权力,违背集体领导,破坏民主集中制的人,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总之,要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就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党内造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发挥监督作用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党是统一的,团结的,有战斗力的党。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统一;没有集中统一,党就没有战斗力。我们党要永远保持集中统一。这样的党,才真正有战斗力。但是,只有在民主基础上,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这样一个统一的党,有纪律的党,有战斗力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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