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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干部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安定团结局面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人大《决定》 将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引向深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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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08
第1版(要闻)
专栏:

教育干部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安定团结局面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人大《决定》 将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引向深入
本报讯 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决心以《决定》为指南,进一步将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引向深入。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已取得一定成绩。各地首先组织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并组织了部分群众学法。据北京市的统计,全市有400万人参加了法律常识学习,占居民总数的42%左右,其中有210万人已学完了“九法一条例”。河北省有17个市的60%以上职工和居民参加了普法学习;同时,又在5450个村庄开展了普法试点。许多地方还组织干部和群众学习了有关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一些地方干部和群众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制观念,刹住了一些歪风,促进了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好转。
今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接着,党中央又向各级党组织发出通知,要求在干部群众中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在《决定》和《通知》发出仅一个多月,各省、市、自治区立即行动起来,印发《决定》,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学习讨论《决定》,组织法学专家撰写文章,有的还组织讲师团到基层向干部群众宣讲。一些领导干部学习《决定》和《通知》后,普遍认为《决定》是在全体人民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教材,是当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维护安定团结的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思想武器。一些干部通过学习“决定”进一步认识到,在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中,既要讲公民权利,又要讲公民义务,要增强公民意识。山西省汾西县委书记刘郁瑞说:维护和遵守宪法,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任何公民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公民合法的民主权利。各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决定把以普及宪法为中心的普法学习一步步引向深入,抓出成果,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地用法律武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晓渡 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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