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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基建规模 调整投资结构 吉林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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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0
第2版(经济)
专栏:

控制基建规模 调整投资结构
吉林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本报讯 记者李安达报道:吉林省对今年的基本建设具体实行“三审三定”的管理办法,控制基建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这项管理的具体内容是:
审查尚未开工的项目,定上与不上。凡是已做了前期工作,但尚未列入计划开工的项目,都要对所需资金、物资和其它建设条件进行重新审查,资金、材料不落实,建设和生产条件不具备,能源和原材料供应没保证,投资效益不好和重复建设的项目,都不得列入计划,不准开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原则上不开新项目,确需开工的,应报经计划部门审查后,下半年再考虑。
审查正在施工的项目,定项目建设责任书,实行投资和项目包干。对所有在建项目,都要按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省主管部门和各市、地、州计委、经委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必须立即停下来,听候处理。对计划内项目,要开展设计复查,一定按原设计规定的建设内容施工;对明显不合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增加建设内容的单项工程,以及过高的建设标准,都要坚决压下来。经过清理后定下来继续施工的项目,都要按规模大小和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计委、经委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责任书要明确规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资金来源、物资供应、建设工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目标等各方面应负的责任。对工期提前,节省投资,保证质量的建设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各项指标完成不好的,要追究责任。投资超过的,不予追加投资。到2月末,全省46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已有39个由省计委经委分别与有关建设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审查已建成的项目,定达到设计委能力和效益目标的措施和时间。省政府决定,已建成的生产性项目,都要由主管部门组织力量进行评价。对投产后没达到设计能力或经济效益不够理想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达到预定目标。对非生产性项目,要尽快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及时发挥效益,避免长期吃“基建饭”。
目前,吉林省的“三审三定”工作正在全省分级分批进行,已有一批项目和单项工程被压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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