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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袖清风 一身正气——记模范检察长周公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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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两袖清风 一身正气
——记模范检察长周公义
胡文富 吴恒权
在吉林省检察系统采访,一提到蛟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公义,干部和群众总是欣喜地说: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周公义同志“模范检察长”的称号,他是当之无愧的;吉林省委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向周公义同志学习,这既是他本人的光荣,也是检察干警的光荣。
今年54岁的周公义,1984年任县检察长。他从事政法公安工作三十多年来,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在检察长的岗位上,周公义用自己的言行,体现了人民检察官的高尚职业道德和优秀品质。
不打击罪犯就要得罪群众
1985年4月,周公义到延吉市开会,蛟河县农业银行行长对他说:“老周,蛟河镇和天南乡信用社有以贷款谋私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周公义听到这些议论后并不惊奇,早在1984年底,蛟河镇信用社的问题群众中就有反映,他决心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
周公义回到蛟河县,迅速组织办案力量,在县纪检委的配合下,深入全县18个乡镇,三十多个企事业单位调查,发现全县农行系统23个基层所、社中有12个存在严重经济问题。
周公义带领十几名检察干警来到蛟河镇信用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调查,查清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事实后立即依法逮捕了信用社会计权永男。权永男被捕后,支持的、反对的意见一起向周公义扑来:
“蛟河信用社肯定有问题,早就该查了。”
“权永男这样的人早就该抓起来。”
“权永男是行业的典型,能有问题吗?”
“那个地方是扯耳朵连腮动的,弄不好要翻车。”面对这些议论,周公义并不在意。令人不解的是,当时的蛟河镇信用社主任马长林竟公开出面唱对台戏。他接连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会和职工会。他在会上心虚地说:“权永男为大家搞福利被抓进去了,咱们可不能对不起人家。”并亲手安排人到权永男家“慰问”,四处活动。
周公义立即组织召开检察委员会,根据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决定逮捕马长林。
马长林被逮捕后,县农行的一位副行长坐立不安,人前人后地散布说:“给职工搞点福利有什么大惊小怪,无非是不正之风罢了,象马长林这样的就抓起来得抓多少?看他们怎么放人。”这位副行长还唆使在蛟河信用社工作的儿子说:“检察院找你谈,你不说他们能怎么的?”
周公义得知这一情况后,找到那位副行长严肃指出:“你儿子在蛟河信用社经常往家里拿东西,你就不问问来路?你为一个女人开假介绍信到广州冒充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用心是什么?还有你挪用白石山信用社4000元公款的事,都必须一一说清楚。”
周公义连珠炮似的提问,使那位副行长不得不低下头来。
当天晚上,周公义回到家中,老伴对他说:“我支持你秉公执法,但有人对我说,你是50多岁的人了,要尽量少得罪人,可要考虑考虑退路。我看你应该想一想。”周公义对老伴说:“党和人民把我放在检察长的位置上,就是要我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在同犯罪作斗争中,不打击罪犯就要得罪人民群众。”
周公义排除干扰,带着办案人员进行着艰难的取证工作。
“实话说,马长林他们趁我贷9万元的低息贷款之机向我要了2000元现金。”这是周公义带领办案人员第三次找到证人曹秀兰时才获取的证言。
当周公义和办案人员第四次找到证人金允太时,他证实说:“马长林、权永男一次就向我索要了现金3800元。”
慑于政策和法律的威力,在蛟河镇信用社工作的同案犯外勤组长全灿元也主动揭发马长林、权永男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走访了9个乡镇,25个村屯,访问了136人,取证近千份,查清了马长林、权永男、全灿元贪污、索贿12.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判处马长林、权永男有期徒刑各17年;判处全灿元有期徒刑三年。
执法不能掺私情
周公义经常教育全院检察干警:“我们是执法干部,要执法严明,秉公办案。”
在查办另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周公义在预审室里提审被告人,还没等他开口,被告人倒先说话了:“周叔叔,你不认识我了?”
“认识。正是这样,我才有责任挽救你。”
“那我的问题你可以从轻从宽吗?”
“这要取决于你的犯罪事实。现在,你的唯一出路就是老老实实交待问题。”
这个被告人是蛟河县拉法乡信用社副主任孙明镐,他贪污现金一万元。他的父亲孙昌翼原是拉法公社的党委副书记,在“文革”中周公义和他的妻子曾被下放到拉法公社工作。周公义夫妇在那下放的三年里深得孙昌翼全家人的关照。孙明镐想到这些,才试探着向周公义提出了从宽处理的要求。
晚上,孙昌翼也来到周公义家。
“听说明镐的那个事是你办的?怎么样?”
“是我办的,问题很严重!”
“明镐身体有病,能不能处理轻点?”
“身体有病,看守所有药吃。关于犯罪的事按照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孙昌翼无言对答,闷闷不乐地离开了周公义的家。但是,没有过几天孙昌翼再次来到周公义家,仍然要求从轻处罚儿子孙明镐,周公义还是那句老话——“依法办事”。
周公义对老上级的求情不仅没有留面子,反而查出孙明镐受贿1500元的彩电和坤表等问题。接着,又发现孙明镐的哥哥还帮助弟弟转移赃物和订立攻守同盟的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以包庇罪对他的哥哥立案侦查。
几天之后,孙昌翼的老伴又来找周公义,她哭着说:“你没有关照明镐,反倒把他哥也牵连上了,你就抓我吧,是我告诉他们干的。”看着这位老泪横流的妇人,周公义深情地说:“老嫂子,咱们都是共产党员,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你也懂得,这不是我绝情,而是执法就不能掺私情啊!”孙的老伴失望地离开了周公义家。后来,法院判处孙明镐有期徒刑6年,判处孙明镐的哥哥拘役6个月。
为办案人员排忧解难
又是一个深夜,周公义仍然伏案翻阅案卷,核实证据。老伴心疼地说:“老这样可不行,要把身子累垮的,你把案子交给年轻人办,你拍板就行了。”
“你先睡吧!光拍板怎么行,当检察长就要为办案人员排扰解难!”周公义习惯地说。
在办理经济案件中,当办案人员遇到“关系网”、“保护层”时,周公义总是态度鲜明地支持办案人员的工作,关键时刻他还自己上阵。
蛟河县拉法乡新民村党总支书记钟振山,利用职权之便,将村办砖场的红砖送人11.5万块,少收1.4万多元。此案涉及到县里十几个局、股级干部。有的人为被告人钟振山出主意想办法,让他四处告办案人员的状,诬陷办案人员。与此同时,有人找周公义说情,有人公开同办案人员吵闹,为办案工作设置障碍。
周公义得知这些情况后,立即和县委、县纪委联系,取得党委的支持。随后组织办案人员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走访。一天,办案人员找本县一位副局长级干部了解钟振山有关情况时,这位副局长竟和办案人员吵起来了,周公义找到那位副局长后严肃地说:“红砖的差价,应该补交多少钱都要如数交齐。”
周公义和办案人员排除了种种干扰,深入侦查,终于查清了钟振山的犯罪事实。将横行乡里的钟振山以贪污、行贿、重婚罪起诉到人民法院,被法院到处有期徒刑14年。当地群众满意地说:“检察院为我们除了一霸。”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周公义的模范言行的影响下,全院干警团结一致,艰苦奋斗。过去的一年,蛟河县检察院办理各种案件670多起,其中经济案件60起,万元以上大案27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院内8个科室,在吉林市检察系统组织的业务工作评比竞赛中获得6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全院还有18名干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干部和优秀党员;县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成为检察战线的一面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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