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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鉴定存在不少弊端 建议改由省级以上学会承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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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来信

科技成果鉴定存在不少弊端
建议改由省级以上学会承担
目前,科技成果的鉴定,无论是召开鉴定会,或是将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资料送给有关单位的专家书面鉴定,都存在不少弊端,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搞人缘关系。鉴定会请来的代表,或送资料鉴定所请的有关专家,都是由被鉴定科技成果获得者的所在单位提名。因此,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主观因素,往往造成他们的关系不是老师就是同学,不是同乡就是好友,致使出现互相恭维的倾向。那些观点一致的同行好友,对成果往往不实事求是地齐声叫好。
搞物资关系。科技成果鉴定会的经费开支越来越大,送礼越来越重,住好,吃好,玩好那就更不用说了。互相攀比,规格一次比一次高,其目的无非是让代表为成果说好话、唱赞歌。
搞服从关系。请来的代表或是获成果单位的下级单位,或是获成果单位曾支持过的单位,或是同行业的小单位。这些代表参加鉴定会,往往只能起到捧场的作用。
由于存在上述弊端,便不能准确地评价成果。因此,鉴定工作亟待改进。我认为:由省级以上学会承担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好处很多,具体表现为:
一、学会承担科技成果鉴定具有权威性。学会不仅是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之家,具有智力集中、人才荟萃的优势,而且是进行学术交流的园地,掌握国内外的科技信息。自然,对于以鉴定科学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而言,学会是权威机构。
二、可以从组织上保证质量。这是因为:可以依据其鉴定的成果类别,从会员中提出参加鉴定会的代表,或送审专家的名单,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可以不受情面观念的影响,被鉴定成果获得者在做完成果报告或提交资料之后,就避开鉴定工作,与会者好说话;学会因怕发生差错,怕砸了牌子,所以对所鉴定的成果保持高度的责任感。
三、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学会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从就近的会员中请代表参加,这就不需要从东南西北请老师或同乡好友,节省大笔差旅费,会员也不需住宾馆而节省了昂贵的住宿费,也不需象对待客人一样进行招待,也不需一班人前后忙上四五天。若送科技成果资料进行书面鉴定,则更能大大减少开支。
四、可以大大丰富学会的学术活动。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科学家和科学工作者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交流。我认为,这种以鉴定科学成果创造性、先进性、适用性为内容的会议,是完完全全的学术交流活动。据统计,我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科技成果要进行鉴定,若能将其纳入学会的工作,则大大丰富了学会活动内容。这样,经过多次多层次的科技成果鉴定之后,反过来又会从整体上提高学会的学术水平。 湖北省微生物学会副秘书长、武汉病毒所科技处 林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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