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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孩子们的纯洁心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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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珍爱孩子们的纯洁心灵
张宗厚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实属必要。但这抓,除了必要的法律知识灌输外,更重要的是要使孩子们通过对实际生活的感受增强法制观念。在这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珍爱孩子们纯洁的心灵,莫使之遭受污染。
据刚刚出版的《中国法制文学》刊载的一篇报告文学报道,山东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经历了三部曲。第一次,他被平白无故地诬陷为“小偷”,老师当着全班同学搜查他的衣兜和书包。第二次,他去看望生病住院的父亲时,因带了300元钱,受到了旅馆服务员和派出所人员不分青红皂白的“审讯”。第三次,当街坊邻居盛传“韩家的儿子在外边出事了”时,少年的父母又将他拒之门外。如此三番五次地“打击”,摧残了一颗本是美好的幼小心灵。这个孩子愤而离家出走,后为坏人引诱,终于真的成了一名盗窃犯。
值得引起人们警觉的是,这个孩子的悲剧在某些地方某些人身上在不断地重演着。当然那位老师、那位旅馆服务员、那个派出所的民警、孩子的父母,并非坏人,而且对这位少年也没有坏心,但造成的结果呢?却正是他们的错误做法,使这个孩子心灵受到创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娃娃们缺乏社会阅历,心灵单纯而又脆弱,要求大人要刻意爱护他们。当今世界上不少国家的青少年保护法规中明文规定,即使青少年犯了罪,也不允许公布他们的姓名和照片,为的是有利于孩子们重新做人。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有这样的现象,“你不听话,我就把这事公布出去!”企图用损伤孩子声誉的办法迫使孩子就范。有的甚至故意散布不利于孩子的言论,妄图借助舆论压力。殊不知,孩子的自尊心正是他们前进的“保姆”。刺伤和损害孩子的自尊心,恰似剥去种子的外壳,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要使孩子们顺利成长,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一要言传身教;二是循循善诱。这两点也许不是什么新鲜话,但事出频仍,事关重大,还须我们的老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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